1、县外事工作委员会工作规那么和办公室工作细那么 第一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是县委负责领导和推进外事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第二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县委书记担任;副主任1人,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委员7人,由县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县长,县委办主任、县委外事办主任和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第三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外事工作。日常工作由担任委员的县委专职副书记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委员按照各自职责和委员会安排开展工作。 第四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县政府外事办合署办公,简称县委外事办),
2、负责处XX县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职责任务 第五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对外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XX县区委关于外事工作的总体要求,协调处理全局性跨部门重大涉外问题,建立健全外事领域机制和制度,形成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外事工作格局,推动全县外事工作主动效劳经济社会开展。 第六条统筹领导全县外事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外事工作要点,协调管XX县区级领导出访及重要外事活动,审批全县外事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及对外人文交流、对外援助工作等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全县重大或突发性涉外问题。承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XX县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县委外事
3、工作委员会每半年、全年或根据相关要求向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书面报告履职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涉及外事工作的重大举措、重要活动、重要情报信息。 三、会议制度 第八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原那么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分析外事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问题并部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大或突发性涉外问题。 第九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会议议题由县委外事办根据主任或副主任要求和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报主任确定。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出席人员为委员会委员,列席人员由县委外事办提出建议名单并报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的领导同志审定。委员会委员不能出席会
4、议的,须在会前告知县委外事办,同时委托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十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各项会议形成的结论性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由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外事办负责检查督办,并向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以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县委外事办或有关单位负责起草,经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同志审核后,报请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或由其委托副主任审定并签发。 四、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实行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等,应将重要涉外情况和重大涉外问题及时报告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第十三条实行重大涉外情况通报
5、制度,视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中央政策精神、重要涉外情况和省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重要工作部署。 第十四条本规那么自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共xxx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那么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外事办)是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外事管理、检查督办等方面为委员会提供效劳,直接受委员会领导。县委外事办与县政府外事办合署办公。 二、会议制度 第二条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准备工作,起草会议材料,整理会议纪要,催办会议决定事项,指导、协调、催促有关部门落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部署和要
6、求。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落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涉外领域重点问题,协调处理阶段性重大涉外问题。会议由县委外事办主任主持。会议情况由县委外事办报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 三、政策研究 第四条负责牵头起草县委外事工作委员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部署、专项工作安排和相关政策文件,报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负责外事政策和国际热点、敏感问题研究及综合性调研工作,就涉外领域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策提供依据。 四、统筹协调 第六条负责催促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外事、港澳事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第七条及时了解
7、掌握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外国人在我县活动情况,催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策教育。 第八条负责安排县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全县外宾接待工作。 第九条负责对全县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 第十条负责拟订县级领导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方案,承办县级领导出访的报批及后续事宜。 第十一条实行重大问题预先协调制度,对报送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审批前各部门意见仍有重大分歧的重要涉外问题,由县委外事办牵头与相关部门协调,研拟对策并形成一致意见后再行报批。 第十二条统筹全县对外交往工作,对全县全局性、跨部门重大涉外问题负有统筹协调职能,并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沟
8、通情况、研拟对策,并向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提出处置建议。 五、外事管理 第十三条负责承办拟由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审批的有关重要外事问题的请示和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后呈报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审批,特别重要问题可提请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会议审定。 第十四条按照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和省市委外事办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民心相通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具体工作要求,结合xxx实际统筹推进对外援助工作。加强全县对外人文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外事效劳,推进资源整合利用,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五条负责落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会议制度、报告制度、通报制度及半年、年度工作报告等相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六、检查督办 第十
9、六条负责检查督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各项会议形成的结论性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并向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负责检查指导各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督办违反外事工作规定的重要问题,并向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报告。 七、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涉及对外工作的重要情况、信息、资料等及时报送县委外事办。 第十九条以县委外事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公函、工作信息等,由县委外事办主任审签。县委工作委员会XX县区委外事办印章、文件、资料由县委外事办负责文秘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和归档。 第二十条负责完成省市外事工作委员会、省市委外事办XX县区委、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一条本细那么自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