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1/T419-2014高速公路设计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总体及路线、路基、路面、排水、防护、桥梁涵洞、隧道、交叉、安全设施、绿化、沿线设施、交通机电等工程的设计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高速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一级公路也可参照执行。2总体及路线2.1总体2.1.1应做好总体设计,使主体工程、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以及主体工程各专业间相互协调配套,充分发挥各自功能和项目总体功能。2.1.2高速公路设计速度应综合考虑项目的功能定位、路网规划,结合地形、工程经济、预期运行速度等因素,按以下原则选取:a)平原微丘区国家高速公路应采用120km/h:b)山岭重丘区
2、国家高速公路应采用100km/h,建设条件困难路段,经论证可采用80km/h:c)平原微丘区河南省高速公路宜采用120km/h,建设项目为支线高速公路时,可采用100km/h:d)山岭重丘区河南省高速公路宜采用100km/h,建设条件困难路段,可采用80km/h:)改(扩)建高速公路应不小于原设计速度。2.1.3应充分重视以下路段的安全设计:)平原微丘区设速度不大于100km/h的路段,应采用运行速度对设计进行检验,优化路线线形,当运行速度大于设计速度时,相应路段的视距、安全设施应满足运行速度的要求。b)山岭重丘区路段应进行安全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优化几何线形,完善交通工程和安全设施。连续上、
3、下坡路段,上坡方向应根松运行速度检验和通行能力分析结果合理设置爬坡车道:下坡方向应根据载重车辆制动模拟分析结果合理设置避险车道。)在长直线、长大下坡,以及隧道进出口、易结冰或较大横风的桥梁、多雾等特殊路段应采取路侧、路面等警示措施。)位于连续长大下坡路段的服务区或停车区,应设置降瓶沁、加水站、车况检查区等安全服务设施。2.1.4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服务(停车)区的选址报告。服务(停车)区的设置与选址应在对项目区域路网服务设施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沿线城镇、干线路网、人文景观、旅游区分布和规划情况,以及地形、地物和供水、供电等建设条件综合确定。选址报告的主要内容见附录A。2.1.5管理站区选址与设施设置应征求管理单位意见,结合管理模式,在对项目区域路网管理设施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选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