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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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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学海无涯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专项经费治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专项经费治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 中央本级工程支出预算治理方法(财预(2022)38号)要求,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所指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专项经费是指中央财政在农业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用于确保农产品(包括农业投入品)质量平安的专项业务经费。第三条 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专项经费实行工程治理,由农业部组织施行,工程承担单位详细施行。按照农业部部门职能,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专项经费中可安排资金,用于购置地点及非预算单位相关效劳。第二章 资金使用方向第四条 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专项经费主要支持农产品(包括农

2、业投入品)质量平安监测、认证、调查、监视抽查、农资市场整顿、风险评估与预警、应急处置、官方评议、宣传与培训等。主要包括:(一)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开展农产质量量平安例行监测、监视抽查和风险监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监测,监测结果分析汇总会商;农产质量量平安调查与评价,风险评估与预警;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和农产质量量平安追溯;农产质量量平安执法监视及应急处置;农产质量量平安宣传培训等。(二)农业投入质量量平安监管。开展种子(包括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质量量监测、信息监测、平安性监测与评价、风险评估与预警分析,监视抽查、农资打假,农资市场整顿;违法案件查处、消费企

3、业监视检查、行政许可审核、数据统计分析等。(三)农业转基因生物平安监管。对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消费与加工等关键环节及南繁基地等重点地区进展执法监管;开展种子、农产品及加工品转基因成分例行检测及特定品种专项溯源检测;开展转基因生物生态环境平安长期监测;开展转基因中间试验备案及环境释放、消费性试验及进口等审批工作;开展转基因开展战略、治理制度、技术标准研究及风险分析,建立和维护转基因平安监管数据库;开展转基因国际合作、科普宣传、突发事件应对等。(四)农产质量量平安制度建立。制定并推行农产品(包括农业投入品)质量平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治理制度等,并加强与其相关的各项宣传培训及推行工作。(五)

4、其他涉及农产品(包括农业投入品)质量平安的调查分析、数据汇总、政策研究、宣传培训、工程治理、跟踪评价等工作。第五条 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包括农业投入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所需各项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农产品(包括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费、试验验证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技术征询费、委托业务费、会议宣传培训费、其他费用支出等。第三章 申报与施行第六条 农业部按照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工作需要和预算规模,组织提出下一年度工程工作打算,确定工程承担单位和下达年度工程打算,年度工程打算内容包括年度目的、任务打算、经费测算安排等。第七条 工程承担单位按照年度工程打算,制定施行方案,内容包括工作目的

5、、人员安排、施行步骤、资金测算等,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部;农业部所属单位、全国性科研教学单位及学会(协会)、其他有关单位直截了当报农业部。第八条 农业部审核评定工程承担单位的施行方案,审核通过后下达工程资金。第九条 工程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定的施行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第四章 治理与监视第十条 农业部农产质量量平安监管局、种植业治理司、种子治理局、畜牧业司、兽医局、渔业局、农垦局等有关司局分别详细负责工程的组织施行和监视检查;农业部财务司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治理,并对工程施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进展监视。第十一条 工程承担单位要建立工程资金的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完好的工程治理档案。第

6、十二条 工程承担单位应将本年度工程执行的总结报告于12月底前经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部。农业部直属单位和其他非预算单位直截了当将本年度工程执行的总结报告报送农业部。第十三条 工程承担单位应定期组织自查,农业部进展重点抽查。工程施行完毕后,农业部开展工程总结。第十四条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工程承担单位的组织、指导、监视、检查工作,做好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十五条 对提供虚伪材料,擅自变更施行方案,或截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的,一经觉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第五章 附 那么第十六条 农产质量量平安应急监测处置经费治理按照农业部应急经费治理方法(试行)(农办财(2022)123号)执行。第十七条 本方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2年 8月 16日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农产质量量平安监测专项资金工程治理方法(农财发(2022)28号)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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