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切实搞好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我县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效利用资源,优化空气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平安,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秸秆不燃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的总体要求,坚持开发利用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政策引导与法制管理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二、任务目标 通过全县广阔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使农作物秸秆全部得到有效利用。将县城周边及青兰高速、大广高速、邯济铁路、32023国道、邯大线、定魏线、肥馆线等重要干线两侧划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重点区,确保做到五净,
2、即:路边净、田间净、地头净、沟渠净、树下净,努力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都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指挥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造浓气氛。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喇叭等手段,采取开辟专栏、开办专题、播送、悬挂标准性条幅、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搞好综合利用秸秆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以及燃烧秸秆的危害,真正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变成广阔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搞好利用。农牧、农机等部门要不断创
3、新效劳模式,采取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压块和秸秆发电等技术,做好秸秆气化、秸秆沤肥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把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途径普及到千家万户,使广阔群众全面掌握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秸秆实现有效利用。同时,要合理调配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组织跨区作业,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主力军作用。 (四)加强督查。今年继续实行县直单位轮流督导制度。禁烧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由一名副局级领导带队,23名精干人员组成督导组,按照轮流督导表(附件1)的统一安排于值班日上午8点30分准时带值班车到县禁烧办(农办)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值班
4、人员和车辆要随叫随到。禁烧期间,县禁烧指挥部轮流督导组将对各乡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四查,即:大火小火一起查、秸秆杂草一起查、乡村田间一起查、白天黑夜一起查,对发现的燃烧现象,要及时认定,每天将督查情况上报县禁烧办。 (五)严格奖惩。市督查每发现一把火或一处灰迹(包括卫星监测),按照市里规定进行罚款;被县督查发现一把火或一处灰迹罚所在乡镇2023000元;对着全县第一把火的要加倍处分,多处着火,加重处分。燃烧秸秆罚款以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通报为准。根据市禁烧办精神,每个乡镇向县禁烧办缴纳5000元保证金,对不按时交纳禁烧罚款和保证金的,由县财政从所在乡镇经费中划转,罚款和出现燃烧秸秆现象乡镇的保证金用于补充县禁烧表彰和工作经费。县公安、安监、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迎风违纪燃烧秸秆的,要严格按要求从重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县财政将继续列支3万元,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做得好的乡镇、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