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根底工作的意见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 层根底工作的意见 渝府发2023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开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开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基层薄弱、根底脆弱、“责任落实不下去、管理严格不起来的问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根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根底建设的重要意义近几年,全市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措施逐步加强,安全根底条件有效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但是,目前全市各类事
2、故总量仍然过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缺乏、技术装备落后、规章制度不健全、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一些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装备设施缺乏、执法不到位、应急能力弱;村(居)安全监管网络和监管能力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90%以上的事故都发生在乡镇(街道)、村(居)和中小企业,基层薄弱、根底脆弱是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务必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贯彻安全开展指导原那么的高度,将加强基层根底工作作为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扭转事故多发的根本措施,作为强化安全生产、推进“平安重庆建设、创立安
3、全保障型城市的重要抓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夯实基层、打牢根底,坚持不懈,一抓到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指导思想、工作内涵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重心下沉、机构加强、素质提高、管理标准、保障有力的要求,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安全责任,硬化工作措施,夯实保障根底,扎实推进基层安全监管标准化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创立安全保障型城市,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工作内涵 安全生产的基层主要是指乡镇(街道)、村(居)、企业,包括监管基层、生产基层、领导基层三个层面;安全生产的根底主要指涉及安全生产
4、工作带根本性、普遍性、根底性、长期性的根本要素及工作措施。 基层工作包括。监管基层是指直接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的机构及人员,主要工作是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生产基层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主要工作是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领导基层是指在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组织领导的政府和部门及人员,主要工作是落实“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 根底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根底设施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建设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强化、两年突破、三年攻坚、四年稳固的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层根底体制
5、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到2023年,确保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400人以内,较大事故控制在40次以内,重特大事故控制在2次以内,并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乡镇(街道)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37人,村(居)、园区落实13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到2023年,100%的完成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乡镇(街道)安监办和村(居)、园区安全监管必需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执法装备、检测检验设备、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到2023年,100%的乡镇(街道)、村(居)、园区根本实现安全监管标准化。 企业安全
6、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完善企业及车间、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实施企业安全准入和安全资质淘汰机制,建立安全绩效工资制度。推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制度,实施分类考评、分类管理。 安全生产根底工作全面加强。强化安全生产根底设施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等根底工作。到2023年底,50%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到2023年,各类企业都到达国家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完善安全投入、安全法制、安全科技、安全
7、文化、应急救援等五大体系,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到2023年,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为安全生产基层根底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保障。 三、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层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能力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那么,全市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工作同步规划、部署、推进、考核,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解决方法和措施;严格“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村(居)、园区有关负责人对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日常安全巡查,催促安全生产各
8、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落实部门责任制。全市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特别是具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要严格审批责任制,坚持“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那么,审批前严格把关、审批后强化监管。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落实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管理部门、车间、班组和岗位,把安全生产责任与每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能力。
9、加强基层领导的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一线负责人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强化执行能力,打造“能人安全环境气氛,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能力。 (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1.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按照“稳固区县(自治县)、强化乡镇(街道)、延伸村(居)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配备810名执法人员,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配备58名应急救援人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乡镇人民政府
10、(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标准设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园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及安全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少于7名,35万人及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不少于5名,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不少于3名。所配备人员原那么在乡镇(街道)在编正式人员中安排;确需聘请安全协管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完善用工手续。在村(居)、园区干部中确定13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按照“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联合执法的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必须在2023年6月底前建立乡镇(街道)一级集安监
11、、综治、信访、公安、司法、人武“六位一体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村(居)各类资源,建立起村(居)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村(居)一级集安监、综治、信访、警务、调解、治保、民兵“七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到2023年,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标准、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 2.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台账。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安全事故报告、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安全生产值班、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安全监管人员职责、县级以上企业安全
12、生产协调等12个方面的安全监管根本制度;建立完善工矿商贸企业、中小学校及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辖区内在建项目安全及危房安全、民爆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及农业机械、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生产记录资料、安全监管对象分布图、安全教育培训等12个安全监管根底台账。各村(居)、园区要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信息报告、安全巡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宣传教育等根本制度和相应的根底台账,落实村(居)、园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职责。 3.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各区县(自治县)要强化基层安
13、全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委托乡镇(街道)执法,加强委托执法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加大基层安全生产现场执法力度,实现“责权统 一、上下配合、监管有力。全面实施安监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安排专项培训费用,加强各级安监人员的素质培训,未经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能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市、区县(自治县)要加大财政资金对基层安全监管装备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采取“市级补贴、区县筹集的方式,到2023年,根本完成区县(自治县)安监局、乡镇(街道)安监办的交通工具、等办公设备、摄像、照相、录音、执法服装等办案执法装备、检测检验设备、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同时,配备村(居)、园区安全监管必需的设备设施。全市各级政府
14、要建立完善的安监人员鼓励机制,切实稳定安全监管队伍,乡镇(街道)专职安监人员原那么上干满3年方可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必须报经所在区县(自治县)安监部门同意。 (三)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安全保障能力1.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结合各行业企业特点,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应急救援、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12个安全管理根本制度;建立安全会议、安全组织、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
15、查、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安全防护用品、事故预案、重大危险源、安技装备、特殊工种人员等12本安全管理根底台账。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的根底上,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安全技术中介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安全生产专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效劳。 3.进一步健全奖惩鼓励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自查自评、初审复核、分类整改、考核验收等步骤,对全市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级别评定;级别评定作为评优评先、企业信用、资质管理、安全许可等的前置条件。建立实施奖惩鼓励机制和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将企业领导、车间班组负责人、一线员工的经济利益与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绩效挂钩,安全绩效工资应不低于员工收入的40%,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自觉性。 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打牢安全生产根底 (一)加强安全生产根底设施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根底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科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