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殡葬管理指导意见 为标准殡葬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倡树文明新风,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开展,根据省殡葬管理规定市殡葬管理方法县殡葬管理方法,现就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阔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 加强殡葬管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县殡葬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骨灰乱埋乱葬、筑坟头立大碑、大操大办等个别现象,与当前社会经济开展的大好局面极不和谐。破除丧葬旧俗和封建迷信,移风易俗简化丧事,对于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减轻群众负担,建设现代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深远的意义。 加强殡葬管理,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2、的需要。针对当前社会中一些刑事案件给殡葬事业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切实维护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防止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需进一步强化殡葬管理,标准殡葬行为,严格各项审验手续,保障我县殡葬事业的稳定、健康、和谐开展。 二、加大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殡葬改革 1、坚持全面实行火化。凡在本县死亡的遗体一律在县殡仪馆火化,严禁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需要将遗体运出本县的,须经县民政局批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火化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后,丧事承办人或有关单位与殡仪馆签订书面协议。 2、进一步标准尸体火化手续。一是严格执行直系亲属签字认可手续。尸体火化时,死者直系亲属到场签字,死者无直系亲属的,凭派出所证明,
3、由旁系亲属到场签字。二是要凭公安部门出据的殡葬证进行火化。三是送尸亲属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或能证明与死者关系的有效证件。上述证件经核实确认无误后,殡仪馆予以火化。 3、推进文明绿色殡葬。一是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活动,推行在殡仪馆举行遗体辞别仪式的节俭办丧方式。XX县区内公民死亡的,为防止影响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禁止在XX县区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办理丧事,应当在县殡仪馆内举行吊唁活动,禁止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丧葬行为。二是提倡绿色环保、节约土地的安葬方式,倡导深埋、植树葬、草坪葬等方式安葬,鼓励村办骨灰堂或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骨灰,禁止乱埋乱葬,超标准建造墓穴,严厉打击骨灰入棺或土葬行为。对违
4、反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并给予处分。三是提倡文明殡葬祭祀新方式,推广献花、鞠躬、默哀等文明健康的祭奠形式,保护环境和土地资源,禁止在可耕地内起坟头、树石碑、留标志,禁止抛撒、燃烧纸人、纸马、纸钱等封建迷信祭品。 4、加强殡葬效劳管理。一是标准管理殡葬效劳车辆。要按规定使用殡仪效劳专用车运送遗体,并做好日常卫生消毒工作,为丧属提供卫生、方便、快捷、优质的效劳。坚决取缔过期报废殡仪效劳车辆和非法运尸车辆,严防各种传染病的传播,创造平安的殡仪效劳环境。二是清理整顿殡葬用品市场。坚决取缔生产、销售木棺、石棺以及水泥棺等丧葬迷信用品。三是按照县XX县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方法的要求
5、,在办理丧礼时,各村红白理事会要认真负责,不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器材,自觉掌握播放的时间,限制音量的大小,运尸人员在往返殡仪馆的途中不放哀乐,降低对沿途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殡葬管理涉及到精神文明、公安、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城管执法等部门,需要社会各界和广阔群众的共同参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应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文明办要结合精神文明创立,强化全民丧事简办、移风易俗意识,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气。民政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搞好牵头和协调,做好殡葬事务的管理、执法、监督和检
6、查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XX县区丧事噪音的防治管理,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平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全县运尸车辆的管理,禁止无牌、无证及报废车辆从事遗体运输业务。住建委、国土等部门加强殡葬用地的规划审批管理,对丧葬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者,要坚决予以查处。林业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XX县区治丧环境管理,坚决制止沿街、沿路乱设灵堂、抛撒冥纸等扰民行为。各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认真做好本辖区的殡葬管理工作。同时号召广阔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移风易俗,做好表率作用,引导群众破除封建迷信和陋习,树立崭新丧葬观念,使广阔干部群众自觉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在全县上下形成良好的殡葬改革气氛。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