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承诺书 一、依法建立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管理人员,保证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管理人员履行平安管理职责,确保单位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管理做到标准化和标准化。 二、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三、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持续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条件。 四、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的平安设施依法实行“三同时。 五、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和培训,完成消防平安“四个能力建设任务,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专门平安作业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
2、岗。 六、依法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七、依法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平安警示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对平安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八、保障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制定应急预案。 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一、定期组织本单位进行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平安生产和火灾事故隐患,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平安和火灾事故。 十二、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主体和消防平安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和XX省冀政办xx2号通知精神要求。假设违反上述承诺和履行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管理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导致发生生产平安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的,接受政府平安监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分;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刑事责任。承诺单位:法人代表:承诺时间: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