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论当前“街区制问题的行政学透视及化解路径:根据2022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假设干意见,提出将封闭住宅街区化,针对建成的小区和单位大院,通过一定的改造,使内部道路公共化。通过街区制的改革,解决我国城市交通空间缺乏的问题。但是这一改革引发社会热论,认为对小区和单位的平安造成威胁。本篇文章基于街区制的角度,探讨行政学透视以及化解路径,从政治、法律与管理视角进行分析,然后提出化解对策和建议。关键词:街区制;公共行政;社区管理前言:街区制是效劳于城市建设布局的制度,即住宅小区不设围墙或其他阻挡设置,将多余空间作为城市规划道路,以此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有效增加城市
2、公共道路和路网密度。缺点是居住区大量的车流穿行,不仅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品质,同时也提高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1 政治、法律与管理视角分析街区制公共行政具有多个维度,穿插政治、法律、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涉及的利益主体多。公共行政的管理问题,通常需要从这三个角度进行思考,对于当前社会上热议的街区制改革,大局部是质疑和反对的声音,通过以上三个视角分析,可以清楚街区制引起争议的根源。1.1 政治层面借助于互联网社会的意见能够更充分地表达,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工具,个体民众将利益诉求表达出来。推行街区制不可防止地侵扰到住户的利益。反对者认为封闭小区的平安性更高,同时住宅区内的环境不会被外来车辆、人员破坏。
3、假设是开放小区,那么外来车辆会挤占业主购置的停车空间,此外老人、小孩的出行平安也受到威胁1。1.2 法律层面社区民众对于街区制的质疑和反对,表达了对行政权力的不信任。突然发布的街区制改革,不同于其他管理意见的公布程序。此外,对于住宅小区、单位大院谁先进行街区改造,成为了争议的焦点。基于2022年的物权法,民众强烈要求政府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即对购置的小区设施(房子、停车位)的处置权。1.3 管理层面对街区制的质疑,主要来自政策的施行效果是否符合预期。根据当前政府发布的文件来看,街区制改革主要作用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但是这一观点并不被民众接受,认为化解交通拥堵拆墙并非必要,网上流传的质疑街区制文
4、章拆墙?那是因为脑洞没翻开指出,城市交通问题根源是车多,而利用率偏低。因此城市交通改革,并不能单方面向车投降,挤压人的空间。这一观点表达了民众对街区制的不信任态度,即不能有效解决车辆问题,那么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仍会继续存在。2 化解“街区制问题的有效路径2.1 政治层面的化解路径政府作出决策要充分听取和吸纳民意,发挥协商民主作用,从而将改革的推行阻力降至最小。对于是否推行街区制,民众对其产生热议,在这过程本身是协商民主的表达。按照西方民主理论,协商民主首先照顾公民社会,然后再扩大到社会、国家的范围。只有通过一定的协商民主,民众了解到推行新政策的积极作用,才能使讨论从非理性状态引向理性、平和的状态
5、,实现从剧烈反对到局部同意甚至完全同意的过程2。因此,在推行新政策時,与民众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确保新政策得到最大局部人的同意。对于提出的改革议题,首先抛向社会,通过充分的社会讨论后,可以发现新政策没有考虑到的问题,完善拟施行政策。政府再对民众进行解释和回应,广泛展开协商,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作风。利用我国的政治协商、人大协商等民主沟通制度,履行专家咨询、听证等程序,确保新政策顺应民意。2.2 法律层面的化解路径依法行政,确保政府发布的新政策、改革制度都在法律框架下,一方面约束自身的行为,另一个方面切实保障公众权利。从当前的舆论态势来看,政府表态不会强制撤除住宅小区或单位大院的围墙,但是对于
6、民众的权利保护不够关注,在实行阶段存在一定的问题。司法机关也注意到这一点,最高法回应了街区制的“小区开放问题。对于这一政策涉及的业主等有关利益主体的权益保障,需要立法实现法制化过程。因此,政府下一步实施政策,需要从法律层面考虑可行性,有效兼顾新政策和公众权利保护。物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道路空间属于市政道路,由此可以判定产权归于住宅小区的全体业主。基于依法治国的背景,政府要尊重已建成小区业主的权利,对于是否将小区道路公共化改造,需要通过一系列协商和沟通。在获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以补偿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等形式,弥补街区改造对业主(住户)噪音污染、平安等损失。2.3 管理层面的化解路径实行街区制是一
7、项漫长的系统性工程,并非一蹴而就的任务,要保证整个实施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对于不同的社区要区别对待,对于土地剩余年限不多的老社区、占地面积大的社区,在不影响当地民众生活的前提下优先改造。对于局部小区,过于封闭的设施影响了当地住户的生活,优先考虑改造,通过与小区业主等涉及利益主体协调利益关系。对于产权复杂,且改造对于城市交通没有太大促进作用的小区,可以减少街区改造的范围或不改造,因为撤除掉围墙反而会增加小区的平安隐患,针对这种情况的小区,原那么上不列入开放规划的范围。改造范围不应局限于住宅小区,对位于市中心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的单位大院,同样进行去大院化改造,包括大学、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通过针对性、深度化城市开放,实现街区制最大改造作用。结论:综合上述,街区制推行需要从政治、法律、管理三个层面进行考虑,首先通过民主协商,充分听取和吸纳民意,将新政策的推行阻力降至最低。确保推行政策在法律框架内,科学、合理规划开放范围,最大程度实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作用。参考文献1王晓颖,张令兮.国外街区制实践应用及对我国居住区建设的启示J.价值工程,2022,37(32):272-273.2方彬,石飞.道路网连通性度量方法的研究进展和展望从标准制定的角度探讨如何在中国推广街区制J/.国际城市规划,2022,37(22):7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