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1800-20205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5.1评价指标体系5.1.1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评价体系由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规则与说明、评价方式等组成。具体内容见附录A。5.1.2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共10项,包括组织机构与制度、办公用房管理、办公家具、设备和耗材、公务出行、节约能源资源、经费管理、公务活动管理、后勤管理、信息化管理、宣传培训,二级指标包括若干项评价内容。5.1.3评价指标包括基本项和关键项,其中附录A带“”号的为关键项。5.1.4评价规则与说明为专家组评价时的主要评分依据。5.1.5评价方式为专家组评价时采取的主要方式或方法。5.2评价方法5.2.1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评价采用专家评分法,根据附录A进行现场评分。5.2.2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评价满分为300分,其中关键项为100分。专家组评价时,可根据被评单位实际情况,在关键项之外确定若干缺省项,获评节约型机关示范单位应同时满足不低于被评项总分的80%、关键项总分不低于80分两项条件。6评价程序6.1参评单位提出评价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资料。6.2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评价组,对参评单位进行评价,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等。6.3专家评价组按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