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 元旦、春节临近,正值全市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之际,为积极响应省纪委常委会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出的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建议,以实际行动落实省委、省纪委“铁纪、铁军、铁腕和市纪委“十不准、十必须要求,坚持做到文明过节,廉洁过节,责己从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向社会公开承诺: 1、带头拒绝违规收送年货节礼、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提货券和电子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2、带头拒绝参与用公款或管理效劳对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安排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宴请等活动; 3、带头拒绝出入私人会所; 4、带头拒绝利用培训中心、内部食堂等名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5、带头杜绝违规用车行为; 6、带头抵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以上承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如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一律按违纪上限问责处理。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