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级干部管理意见 内容预览: 为切实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使股级干部管理、任免工作更趋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中央公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县区委东发(xx)5号文件的规定,现就我县股级干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要严格按照股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干部1、各乡镇党委组织干事,县委各部办委、县直正科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股长(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的任免,事前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并行文任免后,相关单位方可谈话、到位。 2、县委组织部行文任免之外的行政事业单位正股级干部的任免,事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审批,审批同意后,相关单位方可按程序谈话、发文、到位。 3、行政事业单位副股级干部及股级以下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备,必须严格控制职数,单位研究后,先报县委组织部审查职数情况,相关单位再办理任免手续。 4、涉及正副股级的 如果你需要此原创文章,请立即点击咨询客服老师吧。 如果你需要定制一篇独一无二的原创文章,请申请原创写作效劳,1-3天即可交稿,满意为止。 如果你需要发表文章,但文章可能还没写好,请点击论文发表效劳,即可快速见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