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51/T2869-2022农民工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开展农民工服务的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要求、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农民工服务机构开展的农民工服务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2
2、05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DB51/T1174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农民工 migrant workers具有农村户口、有承包土地,但主要在非农产业就业的人员。3.2农民工服务机构 migrant workers service organization党委、政府服务农民工的机构。4服务机构4.1服务场所4.1.1按各级规划要求、服务对象需求、服务辐射范围等,宜设置农民工服务场所提供农民工服务,各级农民工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参见附录A。4.1.2农民工服务场所应选址于本区域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方便服务对象办事的地方。4.1.3农民工服务场所外观应简朴整洁、庄重大方,宜根据服务农民工总量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满足集中办理服务事项需求为原则,确定农民工服务场所面积。4.1.4农民工服务场所宜按功能划分不同区域,设置办公区、窗口服务区、公共休息区、停车场等。4.1.5农民工服务场所其他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