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党政领导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政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推动街道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街道党政领导就廉洁自律向全街道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拒收钱财。但凡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财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纪工委,记录在案,并责成送钱财的人作出检查。 二、坚决抵抗“跑官要官。但凡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不但要坚决拒绝,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将其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干部要引起警觉。 四、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以上承诺,请全街道各党(总)支部、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进行监督。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