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钢筋工程施工标准5 钢筋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是普通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钢筋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需要确定。5.1 一 般 规 定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说明:5.1.1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规定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并明确钢筋代换由设计单位负责。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5.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
2、内容包括:1 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3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说明:5.1.2 钢筋隐蔽工程反映钢筋分项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在浇筑混凝土之前验收是为了确保受力钢筋等的加工、连接和安装满足设计要求,并在结构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5.2 原 材 料主 控 项 目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
3、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说明:5.2.1 钢筋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普通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和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的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各种钢筋的进场检查数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假设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数量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假设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数量的规定,那么在进场检验时,检查数量可按以下情况确定:1 当一次
4、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旬划分为假设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2 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3 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通常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理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本标准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都应按以上表达
5、理解、执行。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以下规定: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说明:5.2.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50010的规定,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其强度实测值就满足本条的要求,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某些部位出现塑性铰以后,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本
6、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5.2.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说明:5.2.3 在钢筋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假设发现钢筋性能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同批钢筋进行专项检验。一 般 项 目5.2.4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外表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说明:5.2.4 为了加强对钢筋外观质量的控制,钢筋进场时和使用前均应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弯折钢筋不得敲直后作为受力钢筋使用。钢筋外表不应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以免影响钢筋强度
7、和锚固性能。本条也适用于加工以后较长时期未使用而可能造成外观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钢筋半成品的检查。5.3 钢 筋 加 工主 控 项 目5.3.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以下规定:1 HPB235级钢筋未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局部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局部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
8、钢尺检查。5.3.2 除焊接封闭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标准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3 箍筋弯后平直局部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钢尺检查。说明:5.3.15.3.2 对各种级别普通钢筋弯钩、弯折和箍筋的弯弧内直径、弯折角度、弯后平直局部长度分别提出了要
9、求。受力钢筋弯钩、弯折的形状和尺寸,对于保证钢筋与混凝土协同受力非常重要。根据构件受力性能的不同要求,合理配置箍筋有利于保证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特别是对配筋率较高的柱、受扭的梁和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更为重要。对规定抽样检查的项目,应在全数观察的根底上,对重要部位和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进行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的数量通常采用“双控的方法。这与本标准第4.2.5条的说明是一致的。一 般 项 目5.3.3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的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检查数量:按每工
10、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说明:5.3.3 盘条供给的钢筋使用前需要调直。调直宜优先采用机械方法,以有效控制调直钢筋的质量;也可采用冷拉方法,但应控制冷拉伸长率,以免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5.3.4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就少于3件。检验方法:钢尺检查。表5.3.4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项 目允许偏差(mm)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10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20箍筋内净尺寸5说明:5.3.4 本条提出了钢筋加工形状、尺寸偏差的要求。其中,箍筋内净尺寸是
11、新增项目,对保证受力钢筋和箍筋本身的受力性能都较为重要。5.4 钢 筋 连 接主 控 项 目5.4.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说明:5.4.1 本条提出了纵向受力钢筋连接方式的根本要求,这是保证受力钢筋应力传递及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所必需的。目前,钢筋的连接方式已有多种,应按设计要求采用。5.4.2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
12、告。说明:5.4.2 近年来,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的技术开展较快,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对其应用、质量验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验收时应遵照执行。对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除应按相应规定进行型式、工艺检验外,还应从结构中抽取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一 般 项 目5.4.3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说明:5.4.3 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钢筋在同一受力区段内不宜屡次连接,以保证钢筋的承载
13、、传力性能。本条还对接头距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作出了规定。5.4.4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说明:5.4.4 本条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连接接头和焊接接头提出了外观质量要求。对全数检查的项目,通常均采用观察检查的方法,但对观察难以判定的部位,可辅以量测检查。5.4.5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
14、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在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根底,应抽查构件
15、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说明:5.4.5本条给出了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和焊接的应用范围、连接区段的定义以及接头面积百分率的限制。5.4.6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5.4.6。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