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民政信访工作制度 民政信访工作制度 民政信访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妥善处理好民政信访问题,对于促进民政事业的深化改革,发挥民政工作社会稳定机制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科学开展观,实现民政信访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龙山镇社会事务办为进一步做好民政信访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民政信访组织领导 (一)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办公会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信访工作。 (二)专门制定一名领导分管信访工作,指导信访工作的开展。 (三)成立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经常研究信访工作。 (四)由具
2、体信访干部承担日常的信访工作。 二、民政信访接待范围 (一)本辖区优抚对象关于抚恤、优待、评残及确认优抚对象身份方面等的来信来访; (二)本辖区社会困难户、五保户、残疾人等生活困难救济方面的来信来访; (三)属民政代发工资的职员、无军籍在编职工等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来信来访; (四)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管理等方面的来信来访; (五)社会各界群众对民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民政信访工作任务 (一)坚持四项根本原那么,以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政工作现行政策、规定。 (二)为党的中心工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政工作中心
3、任务效劳,为促进社会稳定大局效劳,为民政工作对象效劳。 (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为宗旨,按现行各项民政政策,实事求是地处理民政工作对象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既注重为群众办实事,又坚持原那么,不乱开口子,做好来信来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面向基层,重视抓好民政信访网络建设,使绝大多数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地控制人民群众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抓好民政干部的信访培训工作。 (五)做好民政信访信息的收集、上报,提供利用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并按时统计上报信访表。 四、处理来信来访程序 (一)对人民来信的处理 1、信访干部对所有人民来信,附加人民来信处理单,统一编号登记后予以受理。
4、 2、一般信件,由信访干部按党和国家现行政策回信答复,或经业务科室提供主导意见后回信答复。 3、重要信件,送局领导批示后,立案查处。 4、上级机关转办、交办信访案件,重要的立案查处,并写出局面处理意见或办理情况报告。 5、不属本局职能范围的人民来信,按“归口办理的原那么,及时向有关部门转办,并函告来信人。 6、超级上访信件,按“分级负责,就地处理的原那么,及时向下交办、转办。 (二)对人民群众来访的处理 1、接待群众来访,由信访干部负责,业务科室接待与本科室有关的来访群众。 2、接待群众来访,要做好接访记录。重复来访可在原记录备注栏内注明重访日期,也可重新记录。 3、重要来访,可请来访者写出局
5、面材料,然后按来信处理。 五、答复来信来访要求 (一)信访工作要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宣传党和政府方针、政策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抓好。 (二)答复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要以党和国家现行方针政策为依据,注意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对所提要求符合政策,又有条件落实的,要立即着手办理,狠抓落实。 (四)对所提要求不符合国家政策,或没有条件落实的,要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防止厌烦情绪,简单化。不准支持或暗示群众超级上访。 (五)对需书面答复的群众来信,要用规定格式的便函,留底备查;对需书面答复的来访,使用上访答复意见书。 六、处结信访案件的时限 (
6、一)坚持向人民群众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一致性原那么,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查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结案。 (二)一般信件,必须在一周内复信。来访所提总是简单的,当时予以明确答复,当时无法答复的,经研究后,也应在一周内口头或书面答复。 (三)立案查处或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在三个月内结案,写出书面报告;对查处难度较大,三个月内不能办结的要向交办部门说明原因,并抓紧办理。 (四)信访干部负责承办、催办、检查和催促信访案件的查处和落实。 七、局长阅信、接访、包案 (一)局长阅信、接访重点 、人民群众对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检举、揭发。 、人民群众对局机关和对民政工作所提建议、批评
7、、意见。 、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篇二:民政信访工作方法 民政信访工作方法 【公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公布日期】19991223 【实施日期】19991223 民政信访工作方法已经年月日民政 部第次部务会议通过,现发布。 【章名】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保持民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结合民政信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各级民政部门信访工作的业务范围,根据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工作职能确定。 第三条民政部设立信访办公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相应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确定专职、兼职信访工作人员。 上级民政信访部门指导下级民政信访工作。
8、 【章名】第二章受理 第四条各级民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按以下方式受理信访事项: (一)本级民政部门依法应当或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受理。 (二)依法应当由上级民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报送上级民政部门。 (三)依法应当由下级民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转下级民政部门办理;但下级民政部门长期拖延不予办理或已经处理而当事人仍不服的,跨行政区域的,以及其他不宜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上一级民政部门应当直接受理。县级民政部门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乡镇一级的民政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四)不属于民政业务范围的信访事项,转有关部门办理;涉及民政业务又与其他部
9、门业务相关的信访事项,应当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办理。 第五条来访人员中年老体弱、来访期间生活和返回原籍有困难者,特别是其中的烈军属、老红军、伤残军人以及老复员军人,视情况予以照顾。 【章名】第三章办理 第六条各级民政部门的日常信访事项,由民政信访工作部门(以下简称信访部门)或者信访工作人员办理;本级或者上级领导批示有关民政业务工作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由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情况复杂、政策性强、需要慎重研究处理的信访事项,由信访部门协调有关业务部门办理;政策性很强、对民政工作关系重大的信访事项,报告本级民政部门有关领导研究办理。 第七条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依照政策法规可以解决的
10、,应当直接或协调下级民政部门予以解决;所提要求与现行政策法规相悖或要求过高,不能解决的,应当做好解释工作。 第八条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属于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应当解决而下级行政机关未予解决的,信访部门应当发函交下级民政部门调查处理,或者商请相应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第九条检举、揭发、控告本级民政部门国家公务员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违法乱纪问题的信访事项,报告本级民政部门领导并按批办意见处理。 第十条检举、揭发、控告下级民政部门国家公务员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违法乱纪问题的信访事项,一般转被检举、揭发、控告人所在单位的上级组织或上级民政部门办理;情节严重的,商纪检、监察
11、部门处理。第十一条交办信访事项应当说明需要调查处理的主要问题和办理要求;信访事项办理结果报告必须针对交办事项进行答复,做到事实清楚、态度明确,有处理结果。 向下越级发出的交办函或向上越级呈报的办理结果报告,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地方民政部门。 第十二条领导或者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应当认真办理。必要时,请有关业务部门、当地政府予以配合。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应当向原交办领导或者领导机关报告。 第十三条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与承办行政机关报告情况出入较大,情况复杂,久拖不决的信访事项,上级民政部门应当派人到基层调查处理,也可以根据需要商请当地行政机关来人共同研究处理。 【章名】第四章情况报告
12、 第十四条以下信访情况,报告本级民政部门领导: (一)人民群众对民政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反映和意见; (二)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人民群众反映集中、强烈的问题; (四)重大信访事项和地方行政机关拖延不办的信访事项; (五)突发性重大集体上访和重大集体上访苗头; (六)其他需经领导批阅的信件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第十五条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来信来访、重要建议、重要信访事项查办情况,有关专题性和综合性信访情况,刊登信访简报或者进行专题报告,供本级民政部门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参阅。 第十六条各级民政部门,每半年向上级民政信访部门报送一份信访报告。信访报告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
13、章名】第五章附那么 第十七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民政信访工作暂行方法同时废止。 篇三:民政信访工作 民政信访工作 2023年,我区(镇)的民政信访工作在开发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县信访局的精心指正下,以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以社会管理创新为主线,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和民政工作实际,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办信效率、标准办信程序为手段,认真开展好信访的排查、化解、稳控工作。 1、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水平 民政信访工作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有效途径。民政线工作人员平时都能自觉加强学习,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洞察力,培养信访工作者的耐心、细心
14、、信心;通过学习五保供养条例、优抚工作条例等业务知识,熟悉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协调化解矛盾的能力。 2、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我区(镇)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外,在各类村居会议中,均能时时强调要求村居主要干部在工作中注意收集信访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我区(镇)除认真做好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工作,还建立了农村困难群众贫困档案,适时召开困难群众代表会,对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使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有效地减少了信访量,防止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3、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做到“一站式效劳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根底工作,以依靠群众、效劳群众为根本,积极探索基层社区创新机制,通过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整合村居资源,构建覆盖全村信息、效劳、信访、防控网络的一站式便民效劳中心,以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开展。2023年我区(镇)建成二个便民效劳中心试点,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拟在2023年方案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