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出资协议根据甲方年月日的董事会决议和年月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元公司注册地址为。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面积为平方米、使用期限为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元(具体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
2、用权应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年月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五、新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为:。六、新公司组织结构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七、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3.本协议一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