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理 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去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平安防范措施不动火; 4)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平安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平安负责人; 2)现场平安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平安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平安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平安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落实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