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区用能企业能源审计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落实?省能源审计暂行方法?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方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 截止目前,我区31家省重点用能企业已有20家企业完成了能源审计,除11家企业因破产关停或年耗能缺乏5000吨标准煤等原因未进行能源审计外,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都已完成了省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在此根底上,今年重点做好市55户、区26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
2、要制定审计工作方案,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年度能源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内容。 二、能源审计内容 1、用能单位的用能概况和能源流程; 2、用能单位能源管理状况审计; 3、能源计量和统计状况审计; 4、主要用能效率的计算分析; 5、核算综合能耗指标; 6、能量平衡分析; 7、用能单位能源本钱分析; 8、节能量和节能潜力分析; 9、提出节能改良建议,并对技改项目作出财务和经济评价。 三、能源审计方式 省经信委推荐的能源审计机构负责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采取集中培训分别审计的方式。 四、时间及要求 列入能源审计的企业应于年11月底前完成,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由区经信局节能业务科报市节能办审核报省经信委备案。对属市重点用能企业年耗标煤不到5000吨的,要上报有资质的能源审计机构出具年能源消费量证明。 五、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按期完成能源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要按要求成立能源审计领导小组,积极配合省经信委推荐的能源审计机构做好能源审计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