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主管平安职责 1、生产主管对本部门的平安生产全面负责, 保证国家和上级平安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平安工作列入议事日程。2、拟定、修订部门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和年度平安生产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组织开展本部门平安生产竞赛等平安活动,总结交流平安生产经验。4、拟订本部门平安教育内容,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平安教育。并做好本部门平安教育台帐。5、组织进行平安思想和平安知识、平安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6、组织本部门定期每月1-2次平安检查,确保设备、平安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落实隐患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平安措施,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并建立平安检查台帐。7、坚持“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及时上报HSE部。8、建立、健全平安、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平安员的工作。9、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