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法监察督察工作汇报 各平安生产执法监察中队: 6月5日至6月12日,区平安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根据市支队相关文件精神,对各中队开展工伤预防及执法监察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督察。现将督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各中队对区大队组织进行的督察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中队长都积极亲自参加督察汇报工作,并按要求提前准备好事故案卷、日常检查及复查记录、上级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的工作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确保及时有效的完成督察工作。 二、好的方面,值得肯定 各中队都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做好对本辖区的平安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沙头角中队统一布署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年度工伤事故
2、的查处,且事故案卷资料相对齐全,并及时将各类案件录入办案系统。 海山中队在全区各中队率先使用立案处分权,并按照市支队、区大队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三小场所、出租屋平安隐患且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印制排查表格,有效提高日常检查工作效率。 盐田中队深入领会市支队、区大队的工作要求,按月汇总辖区工伤事故情况,根本完成了对重伤事故多发企业的查处,开始行使立案处分权,并建立执法文书管理登记制度,标准法律文书使用及催促巡查员及时复查。 梅沙中队完成了对重伤事故多发企业的查处工作,并根据我局网站即时上报的工伤事故信息,及时进行查处,案卷资料比较齐全。 三、存在问题,努力改进 从这次督查的情况来看,局部中队客观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对工伤事故案件的调查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如未保存被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询问笔录未保存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法律文书制作不标准。如询问笔录中询问人与记录人为同一人,询问内容不能全面地反映事故、企业的平安生产状况等相关情况。 (三)未及时复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复查不合格的没有立案查处。 (四)未及时将案件上网登记。 (五)对辖区06年发生的重伤以上事故尚未调查完毕。 各中队要根据这次督察结果,认真对照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缺乏之处,及时改正,并结合各自工作特点,不断探索新经验,积极推进辖区平安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