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工会组织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企业开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原那么,大力推动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不断提高企业工会组织覆盖率和职工入会率,积极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全总中华全国总工会20232023年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规划和省总省总工会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实施意见,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开展观,立足增强和扩大党的阶级根底和群众根底,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党建带开工建、工建效劳党建为主线,突出以外资、合资、民营企业为组建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突出职工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创新组建方式,不断夯实工会组织
2、根底。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企业工会组织3年目标。2023年至2023年,全市企业法人建立工会组织净增1790家以上,全市企业法人建会率到达95%以上。 2023年建立工会组织净增730家以上,建会率到达85%以上。 2023年建立工会组织净增750家以上,建会率到达92%以上。 2023年建立工会组织净增32023家以上,建会率到达95%以上。 (二)企业会员开展3年目标。2023年至2023年,全市企业工会会员净增约43400人,全市企业职工入会率到达99%以上。 2023年企业会员净增15500人以上,企业职工入会率到达95%以上。 2023年企业会员净增16750人以上,企业职工入
3、会率到达98%以上。 2023年企业会员净增11150人以上,企业职工入会率到达99%以上。 (全市各县区工会组建和开展会员3年目标分解见附表)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党建带开工建、工建效劳党建,形成党工共建格局。认真贯彻中央、全总、省总关于开展创优争先活动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各级党工共建领导机构,推动党建带开工建、党工共建工作,使党建与工建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表彰。坚持和完善基层单位党工组织联建制度,共同推动基层单位同步建立党工组织。 (二)继续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行动,提高建会工作实效。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法人数据为依据,以民
4、营、外商、港澳台企业为重点,全面摸排,及时发现组建工作空白点。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劳务派遣工参加工会的规定,重点推动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工参加工会。县、区工会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积极消除组建空白。 (三)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继续创新工会组建方式。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不断健全“小三级工会网络。进一步推广和完善街道(社区)工会组织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完善楼宇工会、一条街工会、市场工会、产业链工会等建会形式。 (四)完善建会数据软件管理系统。根据全总、省总要求,2023年到2023年重点核实、补充、完善2023人以上非公企业数据,逐步补充2
5、023人以下非公企业数据。各县区工会要以全总数据软件管理系统提供的企业名录为根底,逐一核实企业建会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实现动态管理,推动企业建会工作管理水平的提升。 (五)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建会工作水平。力争在3年内将全市包括聘用人员在内的建会工作骨干全部轮训一遍,以提高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 (六)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开展建会成果。按照省总要求,建立工会组建和会员开展定期通报制度,市总将每半年通报一次各县区工会组建和会员开展情况,并抄送各县区分管领导。对工会组建和会员开展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坚持完善税务代收建会筹备金制度,推动企业支持建会。 四、组织保障
6、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作为全会的工作重点,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全责、职能部门(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县区工会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企业建会工作面临的任务、特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将组建工作列入目标考核重点内容,科学制定建会目标,细化工作规划,明确工作措施和进度。各县区都要制定工会组建和会员开展目标任务。 (三)强化指导,效劳到位。各级工会领导要带头深入企业,加强对组建工作的调查督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要求。针对改制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民营企业的不同特点,
7、坚持分类指导和有针对性的效劳。 (四)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工运和社会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组建工作对维护职工合法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取得社会各方面对工会组建工作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五、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改进建会方式。坚持自上而下推动与自下而上组织相结合的建会方式。各级工会要依法履行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工会的职责。坚持以职工为主体,宣传发动广阔职工组织参加工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标准建会程序。企业工会筹备组成员以职工代表、上级工会代表和同级党组织代表为主。标准企业工会候选人提名,严格履行民主选举程序,扩大差额选举范围,落实有关企业工会主席任职条件和限制性规定。建立企业工会必须依法报上级工会批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要同时建立。以工会组织建设带开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确保完成女职工组织建设三年规划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完善民主制度。尊重会员主体地位,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和会员代表常任制。大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会员评家活动,把企业工会工作的评价权真正赋予会员和职工,不断提高会员和职工对企业的满意度。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