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县水污染防治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3年)的实施意见,我县近年来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我县水污染防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饮用水源水质情况 我县境内河流属饶河水系,为乐安河发源地,是省五河源头保护区之一。县内河流总长516公里,水资源丰富、水环境质量优良。根据省环境监测站常年对江湾镇汪口大桥断面监测数据显示,饶河源保护区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区水质标准要求。 随着城市饮用水源取水口的搬迁,县城市饮用水源迁移至镇村大桥上游200米处,根据近三年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取水口处下游村大桥处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县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
2、量标准中的类水质标准,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根据近三年来市环境监测站对镇玉坦断面监测数据显示,我县城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类水质标准,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的根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狠抓污水治理、饮用水源地上游保护、新建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城市环境根底设施建设等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的强有力措施,近年来未发生过严重污染水质的现象。 水环境污染防治做法如下: (1)、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2023年6月29日,我县启动了涵盖农村垃圾综合处理,控制化肥养鱼及打击非法电鱼、炸毒鱼,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标准河道采砂管理,加强
3、沿河沿溪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加强农村餐饮宾招效劳业污水处理,农村工业企业污染整顿,镇村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居民污水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整顿,绘画写生油彩(颜料)清洗污水处理等十项长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我县环境保护特别是水环境保护营造了一个大环境。 (1)、源头管理,确保地表水环境平安 通过严格落实县人大出台的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决议,禁止将星江河上游山塘水库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以施用化肥、饲料为手段的水产养殖等活动。推进动物养殖场的标准工作,明确禁止在城市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兴办大型养殖场,禁止在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两侧500米范围内,乡村公路、乡村小河、小溪两侧20230米范围内新办动物养殖场。制定了
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域渔政管理的通知(婺府办20222367号),划定了星江河和景区景点河域为重点禁渔区。制定了县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方法,并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永久性标志牌和界桩。 通过以上诸多措施,以法制的手段确立了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强化了各部门联合监管,起到了源头控制的效果。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为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在农业生产上,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以镇、镇为核心区,推广无公害标准化养殖面积2022亩,通过示范辐射,引导养殖户使用优质渔用饲料、水质调节剂和无害化渔药;依托农村沼气国债工程,对大中型禽畜养殖场粪污综合处理利用进行试点规划,逐步标准污水、污物无害化生态利
5、用模式。 (3)、严格准入,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严格做到了凡不符合环保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工程不能上马,凡未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新上工程不能投产运营。要求县环保、发改委、规划、国土、工商、金融等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把好建设工程环保关。各乡镇和部门在招商工作中由原来的“引资变为“选资,对各类工程均要听取环保部门的意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做到工程环保设施与工程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程,不管投资多大、效能多高,一个不选。近几年来,我县先后谢绝各类污染企业工程12个,合同金额近20亿元,从源头上杜绝了因工程建
6、设产生水污染的现象。 (4)、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在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的同时,重点加强了水污染整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企业。近年来,全县整顿和关闭有污染、高耗能的中小企业45家,对公路沿线43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关闭或搬迁,202223年又将年产值8000万元,纳税580万的迈尔泰木业退出经营,仅此一项,我县就减少工业废水排放2023余万吨。 (5)、加大投入,加快环保根底设施建设。我县投资2988万元率先建成了全省第一家县级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止城市垃圾处理不标准对水体造成污染。为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对星江河的污染问题,我县又投资6000余万元的建设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污水日处理量为2万吨,为中型污水处理厂,目前一期日处理2万吨氧化沟处理系统已于202223年9月投入试运行。 (6)、撤除排污口,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平安。我县出台了县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方法,开展了“5.31、“12.31零点行动,将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全部关闭搬迁。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