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转让协议范本商标权转让方:(甲方)商标权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让的商标名称: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三、商标注册号: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1、核定使用商品类别:第类。2、具体商品名称: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
2、让方。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配方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生产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还应提供配方说明书、配料表、投料时间表,购买原辅料的客户名单。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双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双方提供的相关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1.
3、转让费共万元;2.付款方式、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承担赔偿责任;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同时归还商标权。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
4、员会裁决。十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合同签订地点:转让方:受让方: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地址:码:码:电话:电话:签订日期:某年某月某日签订日期:某年某月某日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4、转让申请核
5、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9、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
6、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负责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
7、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合伙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合伙协议。(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签约人身份证;承包合同。(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经营者的身份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5)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6)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7)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