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来人员矛盾化解通知 各司法所: 去年以来,外地来萧人员以下统称外来人员涉及恶性刑事案件的数量居高不下,其中因民事纠纷如琐事争吵、工作冲突、债务纠纷、婚姻关系不和等原因引发的案件占绝大多数,已经引起区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根据“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尽可能的减少外来人员矛盾纠纷激化,减少外来人员犯罪,扎实做好涉及外来人员的人民调解工作,经局研究决定,对外来人员的民事纠纷调解、防止矛盾激化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责任意识 外来人员民事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坚持属地原那么,由外来人员所在地村社区、镇街道各调解组织负责。要坚持一月一次的纠纷排查工作,对重点人重点事要有专人负责。 二、完善
2、调解组织 外来人员多的村社区可吸纳外来人员参加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和事佬协会要根据辖区外来人员数量多少等实际情况,吸纳一定人员参加和事佬协会。各村社区要根据不同籍贯的外来人员参加调解工作信息员队伍,提高外来人员的参与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加强普法宣传 把外来人员作为重点对象,开展普法教育,结合“法律六进,利用法律效劳直通车、普法宣传栏等普法阵地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外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对外来人员的合理诉求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切实提供好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参谋的作用。 四、落实矫正措施 加强外来人员中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的管理,落实各项矫正、帮教措施。做到对管理及帮教对象情况明、动向清,并积极与检察院、公安等加强联系,及时通报重要情况,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