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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制度思考.docx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897235 上传时间:2023-04-1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6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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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制度思考 。未成年人作为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社会群体。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还不成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成长过程,需要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保护和关注。基于此,本文通过对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制度的必要性进行分析,从建立前科消灭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完善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入手,详细的论述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制度的完善策略。 关键词:未成年人;形式司法;保护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未成年人属于弱势群体,人们常常会无视未成年人的主体地位,再加上现代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存在很多的不良现象,使未成年人犯罪率日益增高。在学校中注重对未成年人进行智力教育,社会

2、教育与品德教育严重脱节。社会上的消极因素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成长,致使未成年人误入歧途,而刑事司法是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最为关键的法律。 一、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制度的必要性 对司法保护制度进行完善的必要性主要表达在以下几方面。1)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他们背负着推动社会开展和前进的重要使命。完善刑事司法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制度,可以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使未成年人懂得遵守秩序和规那么、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和做人等。这对于未成年的家庭、学校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为现代化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有纪律、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的接班人,促进了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开展。2)有

3、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阶段正是生理和心理不成熟向成熟进行转变的关键时期,他们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侵犯和诱惑。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制度进行完善,可以为未成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同时以保护和教育为根本原那么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可以使未成年人的心智快速成熟起来,增强他们的意志力,做事更加稳重,从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的成长。 二、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制度的完善策略 (一)建立前科消灭制度。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与成年人犯罪性质不同,两者不能同等对待,因此,需要建立前科消灭制度,鼓励未成年人认真悔过。建立前科消灭制度需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立法层面。首先,确认治安、劳教、判刑的未成年

4、能够向法院、公安机关、劳教等相关部门提出消灭前科申请。其次,要增加特殊条款,条款中规定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后“二次犯罪的,不应该成为“累犯,这样可以将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区分开来。2)建立消灭前科制度机构。首先以从事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且富有经验的人员为主体,以地区为单位,成立少年法庭,对具有前科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审理。其次,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检验机构,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对未成年罪犯档案进行有序统一的管理,方便执行刑罚完毕后,申请消灭前科的审批。3)建立评价标准。首先,要看前科者悔改表现和悔改态度,在申请消灭前科前,是否履行了相关赔偿义务(犯罪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其次,看前科者

5、是否遵守法纪,有没有二次犯罪的可能。 (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完善社区矫正制度,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建立矫正观护工作站。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接纳范围,被判处非监禁处分的未成年人入驻工作站之后,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留在工作站中,继而接收帮教,从而解决帮教未成年人难的问题。2)强化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和监督。工作站要与行政司法机关进行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工作站中成立一个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地点。同时在社会上聘请具有社会、教育、政法工作经验的人构建帮教小组,对未成年进行法律教育、亲情感化教育、心理矫正教育等相关活动。在此期间,还要培训未成年人的劳动技能,从而转变未成年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6、,使其具有更强的信心和能力回归社会。 (三)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制度进行完善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完善不起诉制度。检察院在判断附条件不起诉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需求和利益价值,不能够拘泥于片面的法律条令。相关工作人员应以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对社会造成危害以及是否还会再次进行犯罪为准那么来判断。同时可以通过讯问、走访调查等手段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程度、行为性质、成长环境以及性格特点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做出不起诉决定。2)对社会调查制度进行完善。社会调查工作主要由法、检、公等机关负责,可以委托社区矫正部门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地点以及成长地点进行全面的调查。同时社会调查工作者要以中立身份出庭作证

7、,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对未成年人量刑的主要参考依据,然后由法院汇总,综合分析,以此来保护未成年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是确保我国社会和谐、健康、稳定开展的重要手段。经过上文分析可得,完善未成年人刑事保护制度,首先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前科予以消除,与成年人犯罪区别对待。其次,司法行政机关要注重社区矫正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最后,要完善刑事诉讼相关制度,从社会调查制度和不起诉制度两方面入手。 参考文献 1丁宇静,朱玉龙.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制度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23,39(28):125126. 2刘奕君.我国大陆地区未成年人司法转处措施的多样化初探基于对澳门地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思考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23,30(04):2023120235.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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