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未成年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本法共有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那么,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那么六章,对其中的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感受比较多。 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作为第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来说,接触学生的辍学情况太多了,有时真的就急得和家长对峙起来,拿出法律条文讲给家长听,可是作用并不明显,由此感慨,这是什么原因呢。家长本身的素质问题,还是社会问题。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国家对教育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的提高,各地方经济条件也在飞速开展,应该人们对教
2、育的认识出现提高的局面,这些年来,不可否认是大多数家长对学生的学习情重视程度很高,也认识到了当今社会知识的重要性。可是,还是看到不少的家长对孩子的学习态度漠然,任其开展。甚至是学生不到学生上课也漠不关心,上不上不关自己的事。有的家长只顾自己挣眼前的钱,跟本不看以后的路,也有的家长甚至认为自己的责任就是给子女攒下多少多少的钱,这怎么适应社会的开展,我们国家未来的希望又在哪里呀。有时我在给学生上课时老是有这样的担忧:你们肩着祖国的未来,可是,将来你真的长大成人,你拿什么来回报社会,你拿什么来促进这个社会的开展,你又拿什么来保护自己的祖国。又何况,现在教室里已经有的学生掉了队,他们又拿什么来适应这个
3、社会的开展。虽然的想法不全面,并没有实事求是的分析的学生将来个素质的开展,可是,这也绝对不杞人忧天的想法吧。 第三章每十三条中提到。学校应当关心、保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岐视。 是啊,老人们有句话,孩子是自己的好,这不错吧。如果我们把自己的学生看成是自己的孩子,那么,我们对待学生时,缺少的不仅仅是耐心,应该是没有爱心的狠心人。看看现在的学校教育,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学校,班级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采取的是什么态度啊。我想,我不说,你也可以想像得出吧。那些些品行有缺点的学生呢。缺爹少娘,短传授,不经人,死不要%,等等难听话,都会从老师的口中说出来,而且大有驱之愈
4、早愈可以大快人心。 这个问题,我觉得既然本法中规定在学校保护的内容中,那么,这肯定是学校的问题。无言涉足。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第二十三条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第二十五条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说到这几条的规定内容,你可能已经想到我要谈的问题了吧。是啊,刚刚提到了,地方经济开展的产物,农村科技进步的见证-网吧,游戏厅如雨后春笋的突现,让人不觉眼前一亮,可是,紧接着又会让你大惊,因为这些地方挣的钱,没有几个是成年人奉献出来的,不,应该说,没有几个是成年人看书直接奉献出来的,都是他们的子女从他们手中从多种途径取又交给那些不能分辨是否已成年的老板们的。至于这个问题,我也不想多谈了,在这方面,我有一个专门的论文:论青少年网络道德观的培养希望有时间的时候,各位可以从网上查到。 好了,反过来,说说自己对本法的认识吧,规定是全面的,对未成年的保护是我们希望的,是对孩子,对社会有好处的,至于法律条文的内容真的是无械可击的,我不想再多评述,可是,我觉得,执法力度又有什么是可以保障的呢。再这样下去,让人汗颜。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