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局干部诫免谈话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使干部健康成长,特制定干部诫免谈话制度。 一、诫免谈话时机 干部遇有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诫免谈话。 1、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时; 2、在自身建设上群众反映较大时; 3、调整、受到批评、处分时; 4、工作中意志消沉,不思进取,遇到挫折时; 5、年度测评考察后需向干部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 二、诫免谈话分工 1、局党委委员由局党委书记负责诫免谈话; 2、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县(市)局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由局纪检书记负责诫免谈话。 3、机关各处室副职和其
2、他干部由局监察室主任负责诫免谈话。 4、各直属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县(市)局国土资源局班子成员由各单位党组书记负责诫免谈话,其他人员由党组书记或纪检组长负责诫免谈话。 三、诫免谈话根本要求 同干部诫免谈话,要做到以下几点: 1、以诚相待。要敞开思想,推心置腹,以心交心,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想法,使其消除顾虑,敢于讲真话,讲心里话。 2、有的放矢。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进行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3、坚持原那么。要按照党性原那么的要求同干部谈话。对原那么问题要分清是非,对错误要批评教育,对存在的缺点和缺乏要明确指出。要
3、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地、辩证地看待干部,既不能因工作做出成绩迁就其错误,也不能因有错误而否认其成绩。 4、耐心细致。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对一时想不通的同志,要耐心说服,加强引导;对犯错误的同志,要认真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帮助干部吸取经验教训,改正错误,继续前进。 5、坚持经常。要把有针对性的谈话与经常定期谈话结合起来,不使问题积累,矛盾扩大。要常敲警钟,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落实诫免谈话责任制 要落实领导干部诫免谈话责任制。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及时经常地同干部谈话。防止出现只愿同提拔重用和受表彰奖励的干部谈话,不愿同缺点较多和犯错误的干部谈话的现象。 要加强催促检查。纪检监察要把同领导干部诫免谈话干部制度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年度考察,认真检查同领导干部诫免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