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高龄老人生活救助制度通知 各街道乡、园、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办【】67号,根据年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精神,为推进区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开展,落实高龄老人根本生活保障的效机制,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那么: 一坚持属地管理、城乡一体的原那么,凡年满80周岁且持有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以申请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二坚持分档保障原那么,按照百岁及以上、90-99周岁、80-89周岁三类人群,分不同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三坚持公开公平原那么,严
2、格按照条件界定对象、确定标准,实行“三级审批、张榜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发放范围和标准 一发放范围、时间 凡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从2023年1月1日起,可以按年龄申请享受相应档次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二补贴标准 1、享受低保政策家庭的80-89周岁老年人补贴标准为50元/月.人; 2、90-99周岁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100元/月.人; 3、10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300元/月.人。 原已经享受低保及其他社会救助金的人员,同时享受高龄津贴。 三、发放方法 一80-99周岁低保家庭老人生活补贴统一由区低保局随低保资金一同发放。 二90-99周岁非低保家庭高龄老年人生
3、活补贴实行属地管理、银行发放。各单位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村申报、街乡局审核公示,报区民政局审批的制度确定发放人数,建立个人帐户。每月上报经认证后的发放名册表由区民政局指定专业银行发放。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直接由亲属凭?百岁老年人津贴发放证?来区民政局领取。 三高龄生活补贴实施动态管理。凡年满80周岁、90周岁和100周岁后的高龄老年人下一个月起按照对应的标准发放或调整标准发放,老人户口迁出或去世后的下一个月停止发放。各社区、村应及时掌握老年人口信息和变动情况,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街道乡、园、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标准管理。各单位要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健全档案。要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检查认证,切实做到有进有出。要建立张榜公示、统计报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严格监督。各单位要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要通过设立举报 和信访接待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