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及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进一步标准道路运输市场,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稳定,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开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要求,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秩序和平安秩序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为统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那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道路运输合法经营业户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定决心,全力整治,切实维护人民
2、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平安有序健康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力争到达“五个明显、二个确保、一个促进的目标,即: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明显标准,非法营运车辆“黑车明显减少,运输市场经营质量明显提高,运政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平安高效。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尤其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经营团伙。 2、重点查处“黑车、套牌车和其他无证经营的“黑厂(汽车维修厂)、“黑校(汽车驾培学校)。 3、重点查处乱停乱放
3、,站外揽客,哄抬票价等违章经营行为。 4、主要标准对象。出租汽车、班线客车、公交车、汽车维修厂、汽车驾驶培训学校。 5、重点整治区域。县城长途汽车站、短途汽车站、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一中、三中、四中、商城和各乡镇车站、停车场、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员集散地。 四、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23年9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1日至9月30日)。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投诉举报,提供线索和证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3月1日至12月15日)。在县委、
4、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城乡互动的方式进行。主要工作方法: 1、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2、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分局等有关职能单位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具体抽调人数为:县公安局4人,县交通运输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安监局2人,县交警大队2023人,县运管分局2023人。 3、将所有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小组,进行分区包片执法。一组负责县城及都蔡公路、蔡大公路、北多公路沿线乡镇。另一组负责县城及都中公路、三周公路沿线乡镇。 第三阶段。
5、总结验收(12月16日至12月30日)。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起高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的根底上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力度,常抓不懈。对非法经营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给予严厉打击,防止非法经营行为形成规模,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的研究,分析非法经营行为产生的根源和规律,根据本地区出租车汽车客运市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抓好本地区的长期治理工作,坚守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遏制“黑的的生存空间,从而使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全面步入公平公正、标准有序、合法高效的轨道上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县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
6、、依法监管。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坚决实现“三不发生目标。即不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发生集体停运事件,不发生因执法失误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坚持以人为本,管教结合的原那么。在执法过程中,要对非法经营者宣讲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车辆所载旅客要进行妥善安置,不能弃之不管。 4、坚决完成“三个一批。即抓获一批垄断地下黑市场的罪恶分子,处理一批从事非法经营的违法人员,收缴一批非法营运“黑车和报废营运车辆。 5、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打击力度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抽调专人负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秩序,负责收集辖区内道路运输信息等工作。 七、工作纪律 1、执法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为非法经营者说情,不准向非法经营者透露不应透露的信息。 2、联合执法人员不准私自放车,不准擅自处理违法营运车辆。 3、联合执法人员不准接受从业人员宴请,工作时不准打牌、干私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