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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业技能教育资助安排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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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职业技能教育资助安排意见 加快培养和贮藏实用型技术人才,为帮助更多的学生接受职业技能教育。市政府决定开展职业技能教育资助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落实职业技能教育助学政策;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劳动力就业能力,满足我市乡村转型和产业升级用工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继续健康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资助范围。 资助具有我市正式户籍并就读我市职业院校(含高级技工学校和正式批准设立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 每个学生就读本市中职学校或高职院校期间只享受一次

2、资助时机。凡已经享受国家免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此项资助政策。 (二)资助标准和资金来源。 资助期3年。 1.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2300元。 县区学校所需资金由市财XX县区区财政按82比例分担。 (三)资助顺序。 学生到校注册学籍, 1.入学注册。每年秋季开学。并缴纳差额学费。9月底完成学籍审批手续,为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料理国家免学费手续。 2023月15日前, 2.学生申请。没有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向学校提出助学申请,提交市职业技能教育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3月底前完成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 3.资格初审。学校资助

3、管理机构受理学生申请后。由学校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填写市职业技能教育助学金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于每年11月2023日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市属职业院校XX县区区属学校分别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核。 4.复核审批。学校汇总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 各有关部门将认定资助学生信息反响到学生所在学校, 5.资金拨付。复核审批完成后。由学校在校内公示。财政部门于当年11月底前将资助资金拨付到职业院校,学校纳入学费收入管理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制订具体管理方法。各职业院校要设立专门

4、的助学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学校助学工作管理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确保资助工作顺序标准、受助学生信息准确无误和资助资金使用平安。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各职业院校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进课堂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个初、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院校学生都能获得资助信息,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标准管理。各级教育、人社、财政部门和各职业院校要加强对资助对象的审核、公示、认定工作。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审核机制,严格掌握资助条件,实施“阳光操作,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的完整和准确。要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制度,将资助情况分年度登记造册,确保资助工作健康、标准运行。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 。切实提高资助资金的平安性、标准性和有效性。对于截留、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置。 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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