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凝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人民调解组织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发动组织司法助理员和广阔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忠诚履职,维护好社会大局稳定,为加快“五特好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奉献。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乡(镇)60%、村(社区)90%“无民转刑、无非正常死亡
2、、无群众性械斗、无集体上访,调解率达20230%,成功率达96%以上的目标,并以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自身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各自做好本辖区或本单位、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排查,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排查工作格局。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坚持月排查的根底上,要根据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排查。尤其针对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
3、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动生态示范区开展等改革任务可能出现矛盾纠纷的领域深入开展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稳控。 (二)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对于邻里、婚姻家庭、人身伤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要坚持及时就地化解。对于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涉及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物价消费、旅游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部门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力量,及时化解。对于
4、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配合力度。省司法厅与电视台综合频道联合创办电视调解栏目调解有一套于去年开播以来,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栏目于去年12月底进行了扩版,播放期数增多,拍摄工作量增加,且通过热线主动申请调解的案件量在逐渐增加。各所要按照市局办公室关于做好lt;调解有1套gt;栏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及时向栏目组报送适合拍摄的的矛盾纠纷线索的同时,积极组织当地公信力强、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介入纠纷调解,做好配合拍摄工作,让电视调解栏目既
5、成为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的平台,更成为效劳广阔群众纠纷调解诉求的一个渠道。 (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自身建设。一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省两办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23)21号)和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对于调委会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村居调委会换届,通过自查自纠、整顿、整改,到达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五落实、六统一的工作标准要求。二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那么,采取培训班、经验交流会及组织人民调解员到法庭旁听民事案件庭审等形式,抓好调解主
6、任、调解员、首席调解员的培训。不断丰富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更好地掌握调解技能,增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工作水平、调解能力。 (五)进一步深化三大调解衔接机制。一要继续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在健全卫生、交警、消协、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住建等行业性调委会的根底上,积极推动教育、民政、经贸等部门加快成立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按照市“公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法(试行)的要求,继续完善公安派出所与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派驻人民调解室、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对接。二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要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中根底功能,标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积极配合
7、人民法院做好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三要推进人民调解与检察和解的衔接联动。加强与检察院的联系配合,共同探索检察和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引入人民调解机制,依照人民调解的原那么和程序,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三、工作步骤 专项活动至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发动部署阶段(5月) 各司法所要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要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层层发动,增强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月) 每月定期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登记建档
8、、及时化解。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要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主动热情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要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组织根底和工作根底。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根底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中旬) 各司法所、行业调委会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边提高,总结本乡镇、本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做法,并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
9、典型,总结、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司法所、行业调委会要把开展“化解纠纷促和谐助力建设好人民调解专项活动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切实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好。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努力把活动纳入党委、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加以谋划和推进。 (二)加强宣传。要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杂志、播送、电视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创造浓厚的工作气氛,使专项活动受到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各界知晓、人民群众支持。要大力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事
10、迹和典型案例,积极配合省司法厅与省电视台调解有一套栏目开展“我最喜爱的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以及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员表彰活动,促使社会各界和广阔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认真编辑活动简报、信息,介绍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及时报送党委、政府XX县区司法局,并积极向省人民调解信息网投稿。市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已将该活动列入本年度综治考评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司法局将按照专项活动各阶段时间安排,适时开展检查催促。各司法所要全面及时地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及时报告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按月认真填报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情况统计表,并及时将人民调解案件信息录入到省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2023日前报县局基层工作股。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