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思考 一、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的工作定位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腐败问题、责任落实问题、作风问题三个重点,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发现和催促解决问题作为政治自觉、责任自觉、行动自觉。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的工作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与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部门进行的催促检查有本质不同。一是监督位次提升,纪检监察机关不越俎代庖替代行业主管部门、专业部门进行业务检查;二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象转变,从“盯事向“盯部门、盯人转变;三是监督层次加深,透过表象看问题,由表及里寻根源,紧扣扶贫、脱贫工作中相关单位部门和党员干部
2、的履责、纪律、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扶贫脱贫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扶贫脱贫政策走偏受阻、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等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的工作思路工作思路决定了监督检查的路径和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要跟着工程走、跟着资金走,掌握受检地方和单位扶贫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资金支出情况,梳理出农村道路修建、危房改造、村级活动场所、整村推进工程,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低保核准和资金监管等扶贫工程的工作脉络,通过“顺向直查或“逆向倒查的工作路径发现问题。“顺向直查,就是自上而下顺着工程实施程序、资金拨付程序一个一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3、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逆向倒查,就是发现工程实施和资金监管使用问题后,自下而上倒查各个监管环节,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责任单位责任人。 三、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五种方法 (一)检查账目法,通过检查扶贫、交运、住建、农林水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单位,以及财政、民政、教育等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的财务账目,检查承担扶贫任务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账目,从中发现问题。重点是工程资金和专项资金有没被截留、挪用、虚构套取和资金长期沉淀未使用,涉及公款消费的“四风问题等等。 (二)梳理程序法,在掌握被检查地区农村道路、危房改造、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整村推进等扶贫工程实施程序和资金拨付程序的根底上,
4、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工程推进不力等问题进行责任倒查。 (三)现场勘验法,现场检查工程建设工程,用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现场比对,查找有没弄虚作假、虚假拆迁、虚假征地,虚设工程、虚报工程量等问题。 (四)信息比对法,通过民政系统城乡居民收入信息系统查询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低保、建档立卡户等重点对象家庭车辆,家庭成员经商就业等情况,结合入户核实,查证是否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列为建档立卡户、列为低保救助对象,进而判断是否做到精准扶贫、精准施保。 (五)入户访谈法,走访普通村民农户、贫困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了解惠农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而查找问题。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检查组应当对问题准确定性,列出问题清单与责任单位进行逐项核对,在确定问题的根底上,要求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属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或要求当事人、责任人签字认可,为进一步执纪问责和整改问题固定根本领实证据。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