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实验实训场所平安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老师、学生和国家财产的平安,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本着“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原那么,特制定以下我校实验、实训场所平安管理规定:1、我校实验、实训场所包括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等,其相关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2、实验、实训场所的使用分为常规教学和临时用途两类,由教导处统一协调和安排。3、任何实验实训室的课任老师或相关活动部门、个人在使用期间有义务对学生学员进行必要的平安教育、设备设施操作标准讲解、负责组织学生协同管理人员完成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工作,并同时承担在使用过程中学生和设备的平安管理责任。4、学生或学员在实验实训室里进行相关操作时必
2、须要有任课老师在场,并严格按照老师讲授的本卷须知和操作标准进行操作,禁止学生使用或调试与课程无关的软件、设备和器件。5、学生或学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入实验实训室,进入以后严禁大声喧哗、乱扔纸屑,严禁破坏公物、乱刻乱画,对于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6、实验实训场所必须按规定安装必备的照明设施、消防器具,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在实验室使用任何外带电器(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充电器等),所有实验设备禁止超负荷运行,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使用明火,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对违规使用电器者,除没收相关电器,并
3、对使用人进行严肃批评,视其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7、管理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平安常规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平安隐患,重点对各实验实训室的设备、消防器材、逃生通道、灯源、开关、插座、门窗等进行检查,在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情况下,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催促其尽快整改。 8、实验实训场所的钥匙由专人保管,未经许可或授权,任何人不得把钥匙转借他人;各实验实训室内的设备和仪器严禁私自借出,假设因工作原因,经领导批准,履行相关设备仪器借用手续前方可借用。9、实验实训室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假设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不同事故类型,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发生人员意外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马上进行现场抢救(假设为触电
4、事故,那么要首先切断电源),如果没有抢救能力,那么立即拨打120急救,然后上报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发生财产盗窃事故,第一发现人那么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发生火灾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和老师应首先疏散人群,确保学生或学员平安,可能的情况下利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如果火势超出控制范围,那么立即拨打119消防急救,然后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10、认真贯彻和落实各实验实训场所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对进入实验实训室工作或学习的教师、电教管理人员、学生、学员及其他人员,应经常进行平安教育,有条件的开展平安知识讲座和相关知识培训,牢固树立平安第一的原那么。11、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无视平安而造成的火灾、被盗、人身重大伤害、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有关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补救;事故发生时不报告、不排险,甚至逃离现场;事故后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推委责任或对调查不配合等情况者,根据具体情况,学校将分别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