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技术管理制度煤矿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那么 1 第二章 设计管理 4 第三章 作业规程及措施相关规定 15 第四章 现场技术管理 33 第五章 技术例会制度 38 第六章 职工培训 40 第七章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3 第八章 安全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及奖惩 51 第九章 年度生产作业方案制度 58 第十章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方案的编制、审查制度 59 第十一章 矿井开展规划制度 62 第十二章 附 那么 63 xx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技术根底管理工作,保证矿井持续、快速、健康开展,根据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标准、煤
2、矿安全技术根底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xx股份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权。总工程师对总经理负责,主管全面技术工作。 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见技术管理机构图。矿井按规定设立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等职务;设立采掘、机电、“一通三防、地质测量、调度、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监督检查、工程设计和土建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人员;采煤、开拓掘进、通风防突、机电运输等基层
3、生产单位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 总工程师是矿井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人,对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标准、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总经理或集团批准后,由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第四条 各战线副总工程师是本战线技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总工程师负责。负责催促本战线技术管理制度制定、完善、落实及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战线技术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 第五条业务科部室主任工程师负责科室、区队技术管理工作,对战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负责,负责落实上级
4、制定的各种技术管理规定,落实部门的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 基层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在战线副总及业务科部室科部长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标准,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 每年必须对在职的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知识更新,适应本岗位工作需要。工程技术人员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学习,应用现代化科学技术管理手段,加强信息交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业务科部室要大力开展矿
5、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稳固、保持矿井省一级质量标准化水平。 技术管理机构图 第二章 设计管理 第九条 矿井设计包括井巷工程、机械、供电、供水、排水、压风、通风、防突、抽放、土建等专业设计。井巷工程设计由总办室负责,在符合行业标准、标准的条件下,应满足矿井通风、供水、排水、压风、矿压、安装等要求;机械、供电、排水、主供水、主压风等专业设计由机电科负责;通风、综合防尘等专业设计由通风科负责;防突、抽采、压风自救等相关专业设计由防突科负责;土建工程方面设计由土建科负责;其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设计任务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委托由总办室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第十条
6、矿井设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那么,各种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贯彻机械化、集中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那么,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实用。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工期短、见效快、经济效益好。 第十一条 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优化选择先进的技术与装备,坚持技术、经济与安全相统一的原那么,做好抽、掘、采、机、运、通的综合配套设计。 1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机械化采煤新工艺、新装备。设备选型应坚持高强度、大功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环节配套的原那么;2矿井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系统设备应
7、选用高效、节能、安全可靠、监测监控程度高的先进设备,有利于实现矿井自动化;3巷道掘进以大力推广锚网索注一体化支护技术,提高单进、单产水平为核心。逐步实现开拓、准备巷道5年内不返修,回采巷道在其效劳年限内不返修。 4巷道层位选择必须以有利于巷道维护,减少维修工作量为原那么,在时间和空间上应尽量避开采掘活动的影响,条件允许时,应将巷道布置在开采后所形成的应力降低区内;不能避开采动支承压力影响的,应尽量防止支承压力叠加影响,或尽量缩短支承压力影响时间;相邻巷道或硐室之间选择合理的岩煤柱宽度;巷道的轴线方向应尽可能与井田主应力场方向和构造应力方向平行,防止与其垂直。开拓准备巷道尽可能防止沿断层布置。
8、第十二条矿井工程设计必须加强对矿井内各安全煤柱留设的管理,严禁越层越界开采。支护方式、设计断面严格按照xx股份公司巷道支护技术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xx股份202352号执行,且遵守以下原那么:1加强对井下地质条件的探查,研究分析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采煤方法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拟后确定设计支护参数,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巷道断面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巷道围岩应力、围岩性质、巷道垂深及周围地质构造等影响因素,其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应满足有关规程和设计标准规定的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安全间距要求。 3巷道支护推广使用锚网喷+锚索支护,顶板破碎段巷道推广使用锚网索喷+注浆联合支
9、护;对变形量大、持续时间长的巷道,推广使用复合锚网索注支护形式,确保巷道长期稳定。 4大垂深巷道宜采用锚网索喷等主动支护形式,并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加大锚杆索长度、直径、壁后注浆复合支护等形式,一次支护到位,降低巷道变形和失修率。 5巷道支护要跟踪掘进技术和装备开展趋势,积极推广钻装锚一体机等先进装备。 6工作面机风巷断面设计应坚持“大断面、强支护、重装备原那么。工作面回采结束前,机风巷断面必须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等需要。综采工作面回采巷道净断面设计原那么上不小于15m2,中厚偏薄煤层煤厚1.32.0m工作面两巷净高度不得低于2.0m。 7工作面巷道支护参数
10、要有科学的计算依据,宜优先选用高强锚杆、锚索等联合支护,推广使用端头支架等新技术、新装备,确保工作面出口畅通。 第十三条井巷工程设计尽量简化各生产环节和生产系统,减少岩巷工程量,降低掘进率。对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生产投入较大,甚至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罚相关责任人5002023元,并追究相关责任。开拓巷道布置方式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和矿井开拓、通风、运输方式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开采近距离煤层群,宜采用集中或分组集中运输大巷布置方式;煤层组间距大时,宜采用分层运输大巷布置方式。运输大巷应优先选择布置在稳定岩石中。 2不得布置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中和严重冲击地压煤层
11、中。 3当煤层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无冲击地压,煤层顶底板围岩较稳定、煤层较硬、含水量较小,或自燃发火、高瓦斯煤层采取安全措施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时,主要运输大巷及总回风巷可布置在煤层中。 第十四条 矿井设计必须在原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精查地质报告根底上,根据矿井实际揭露情况以及补勘的地质资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由地测队编报地质报告或说明书,按程序审批完成,提交总办室前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 经集团批准的采区地质报告提前三个月送交总办室,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总办室编制采区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必须提出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比拟,经公司有关部门会审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推荐方案,然后上报集团总工
12、程师审批通过后,再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总办室依据集团批准的采区方案设计编制、会审采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报集团备案。 第十六条 采区设计应遵循合理集中生产和安全高效原那么,在煤层瓦斯涌出量、开采涌水量、煤层自然发火期及矿压资料的根底上,确定经济合理的采区参数。煤层群开采尽量采用联合布置,减少煤柱损失。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应先开采解放层。 第十七条 采区设计包含采区开拓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抽采系统、工作面系统等设计及编制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地温、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重大灾害预防的专项技术措施和避灾路线。采区准备巷道布置方式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
13、采煤方法、采掘机械化装备水平、采区运输方式、采区设计生产能力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拟后综合确定; 开采煤层群时,采区集中运输巷、采区上下山条带大巷或盘区大巷等准备巷道采用集中或分组集中布置方式的,应优先选择布置在岩石中,当非突出煤层顶底板条件较好、煤层较硬、含水量较小、地应力较小时,也可以选择布置在非突出煤层中;采区上下山巷道断面应不小于18m2。 第十八条 采煤工作面设计依据集团批准的采区设计和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进行;设计内容应以瓦斯综合治理为核心,综合分析各种因素,选择能实现安全高效的采煤工艺包括主要设备选型和巷道布置,并制定合理的通风、运煤、运料、供水、排水、供电、设备安装及回收
14、等方案以及开采的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实现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机轨合一、回风巷专用要求。 第十九条 采煤工作面设计要根据地质条件、技术条件及设备选型合理确定工作面走向长度、倾斜长度及采高,充分发挥机械化的效能,同时要综合考虑瓦斯治理、产量、煤质等因素;合理确定区段煤柱尺寸,积极推广沿空留巷、沿空送巷等无煤柱开采技术,条件适宜的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跨石门或大巷连续开采,提高资源回收率;下邻近层下分层回采巷道宜布置在上邻近层上分层开采后的应力降低区域,禁止与上邻近层巷道重叠布置;突出煤层工作面风、机巷布置应符合防突要求,回采巷道布置时留设小煤柱,沿空掘巷施工;下邻近层下分层巷道要布置在保护层保护范围内;
15、采煤工作面切眼应选择在顶板完整、煤层稳定、地质条件相对较好的位置,综采工作面切眼应优先采用锚网锚索联合支护方式。 第二十条 采煤工作面设计编制 1采煤工作面设计前一个月,总办室必须向地测队下达采面设计委托书,地测队根据委托书要求,半个月内编制完成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未及时下达委托书或提供准确地质说明书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 2总办室根据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掘进地质说明书编制采煤工作面矿建方案设计,经技术例会讨论后下发到各专业。 3通风科、防突科、技术科等部门分别依据总办室提供的矿建方案设计对通风系统、综合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瓦斯治理、压风自救系统、采面装备进行验算或设计;机电科对运输、供水、排水、供风、供电系统进行验算或设计;其他相关业务科室对采面设计有特殊要求的要在设计中提前考虑并提交总办室。 4采煤工作面设计由公司总办室根据各专业提出的方案统一进行编制。对未按各专业正确方案进行设计造成工程返工的,对总办室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对提供资料不准确、不及时的,对部门责任人及战线副总师分别罚款2001000元。 5采煤工作面回采前三个月,技术科必须向地测队下达编制回采地质说明书委托书;采煤工作面贯穿后10天内,地测队必须提交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