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政办应急信息报送与交流制度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掌握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决定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与交流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是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要认真总结、完善和推广基层单位在实践中创造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潜心研究和把握应急管理工作内在规律,实现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经常化,并以此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2、 二、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机制 一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印?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报送县级班子领导同志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参阅,发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专栏,建立县政府应急管理网站,择优选登报送信息。 二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具体,及时反映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也可以围绕应急管理工作深入调研,提出具体建议,真正起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各单位交流借鉴的作用。 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报送。各乡镇办、各部门对掌握的应急预警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送县政府应急办。 三、完善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网络 各乡镇办、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信息报送负责人,并指定专人为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将信息员名单于4月11日前,通过政务协同办公网报县政府应急办。 四、信息报送方式 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电子文档通过政务协同办公网报县政府应急办或发至,并注明“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字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