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上交通平安格式精简 判断题 1.“小型船队是指拖轮与被其拖带的1艘及以上小型船舶、设施或竹木排的组合。2.上海海岸电台是一个专为各国船舶提供船岸通信和平安信息的海岸电台,也是交通部认定的我国唯一在全球海上遇险与平安系统(gmdss)中承担西北太平洋第七搜救区国际dsc中高频国际遇险值班任务的海岸电台。 3.海(水)上搜救行动后评估方法(试行)于20xx年5月1日公布实施。 4.应急救助指挥协调时,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或险情信息时,应该立即按照程序汇报并组织实施救助,不必跟踪、查清事故或险情的进一步情况。 5.在应急救助指挥协调处理阶段,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对有影响或可能影响船舶开航
2、、作业的事项,可以根据情况自行决定,不需要立即报告。 6.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对非职权范围内的业务申请或咨询,应该向有关申请或咨询人员告之受理部门、申请途径,同时加强请示汇报,必要时转交有关部门或处室。7.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在交接时,应该交清和接清上一班的重大事项与未了事项,不必关心其它班次的工作事项与情况。 8.应急救助指挥协调时,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或险情信息时,应该立即按照程序汇报并组织实施救助,不必跟踪、查清事故或险情的进一步情况。 9.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应该掌握辖区主要搜救力量的值班情况,并能在事故或险情发生时就近指派相关力量快速到位。 2023.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
3、定、上海黄浦江通航平安管理规定实施以后,1995年公布的上海水上平安管理规那么仍继续有效,其中和上海黄浦江通航平安管理规定有冲突的以上海黄浦江通航平安管理规定为准。 11.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上海黄浦江通航平安管理规定的附件和附录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充分发挥对现场监管组织、指挥、协调的核心作用,负责对巡视车、巡逻艇的调度与监控管理。 13.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在收到恶劣气象信息时,只需将恶劣气象信息及时通报执法大队即可。 14.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应将恶劣气象信息收集及处置情况及时记入值班日志。15.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应该对航道变迁、水深、宽度发生变化等有碍
4、航行平安信息进行收集与处置。 16.任何船舶不得在设有水线标志的上下游各20230米范围内水域抛锚,并不得拖锚驶过该水域。 17.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对接收的异常信息报告,在经过确认信息不属实时,可以不将信息收集、报告及处置情况记载于值班日志。 18.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接收到事故或险情信息时,应立即与当事船舶取得联系,如联系不上或无法了解具体信息时,应该立即通知执法大队或现场力量赶往事故、险情现场。 19.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或险情报告后,无论事故、险情等级大小,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直接负责人报告。 20.发生涉及外轮的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后,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必须报告海事处领导
5、,并在事故接报后2小时内,向上海海事局水上平安指挥中心上报水上交通事故快报;48小时内,向上海海事局水上平安指挥中心上报水上交通事故续报。21.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在事故或险情处置过程中,应随时做好跟踪记录,直至事故或险情处置结束,并按要求上报续报。 22.航行警告是国家主管机关为保障社会公众水上人命和财产的平安,通过海岸或江岸电台,利用无线电报方式播发的一种航行平安信息。 23.航行通告是由国家主管机关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报纸、播送、电视等新闻媒介发布的航行平安信息。 24.航行警告就使用的语言来说,可分为“中文警告和“英文警告;按其紧急程度划分,可分为“常规警告、“重要警告、“极其重要警告。
6、 25.上海黄浦江通航平安管理规定规定船舶航行时,船上的救生艇(筏)、吊杆、舷梯等不得伸出舷外。 26.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根据接收的船舶重点护航、守护与交通管制信息,制定相应的重点护航、守护与交通管制实施方案,并下达执法大队,通知其负责组织实施。27.黄浦江实行大船小船分流、各自靠右航行、分道通航的原那么。 28.指挥中心接到禁止(解除)船舶离港、协查、扣押(解除)船舶以及追查肇事逃逸船舶的信息后,应该立即通知执法大队、政务中心、办事处、vts等所有工作岗位,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实施工作。 29.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可以根据情况,考虑是否将协查、扣押、禁止离港、追查肇事船舶信息的接收和处置情况
7、详细记载于值班日志。 30.海事管理季节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船舶防台、春运、鳗苗捕捞、浓雾和强风以及突发性气候的水上平安管理工作。 31.季节性管理具有时间阶段性和周期性的特点,比方我局辖区船舶防台根本为每年的6至8月。 32.上海黄浦江通航平安管理规定规定在同一航道内航行的船舶,可以与同向航行的船舶并排行驶。 33.专项整治工作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行动目标和实施部门,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应掌握和跟踪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34.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中所述的紧急阶段是指不明阶段、告警阶段或遇险阶段的通称。 35.黄浦江禁止捕捞作业;禁止挂浆机船在黄浦江航行、停泊和作业。 36.任何客船
8、发生严重危及船舶及人员生命平安的险情,是交通部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响程序的险情等级分类中的特大险情。 37.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险情,是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水上险情应急反响程序的险情等级分类中的特大险情。 38.在实施人员落水的搜寻、救助措施时,应遵循“救人为主、“搜救优先的原那么。 39.根据人员的遇险性质,如被救人员有伤员,需紧急治疗时,应通知当事船舶按常规对受外伤、烧伤、冻伤、溺水等情况的人员预先急救,并联系“120医疗应急机构到就近地点等待急救。 40.在船舶漂浮时,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应该标绘沉船位置,作出通航影响评估,必要时申请设置沉船标志并发布航行警告; 41.在船舶有漂
9、浮危险时,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在了解事故或险情的根本信息的同时,还可以要求事故船舶采取自救措施并避开主航道或驶往就近水域抢滩自救。42.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在进行事故处置时,应该针对有漂浮危险船舶的货物性质,立即协调进行应对处置专业力量和防止船舶漂浮后的污染围控力量。 43.如事故或险情中的船舶、设施需紧急抛锚的,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可以为了应急同意就地抛锚,不用考虑是否影响他船航行平安。 44.进行船舶搁浅搜救行动时,只要影响通航,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就可以采取征用拖轮等救助力量进行强制处置。 45.火灾(爆炸)的救助方案,由海事主管机关负责制定,并具体负责指挥灭火行动。46.凡载有散装易燃
10、易爆化工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一级易燃液体(闭杯闪点低于23)和毒害品等危险品货物且拟进、出黄浦江里港的船舶,必须申请海事主管机关进行强制重点护航。 47.凡系泊作业靠泊宽度超过码头限靠宽度达2023米及以上的作业船舶,必须申请海事主管机关进行强制重点守护。 48.船舶停泊一律不得超出码头、浮筒并靠所允许的宽度,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超宽停泊,船方或有关方面必须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并采取相应平安措施前方得靠泊。 49.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接到航标发生移位、损坏、灭失等异常情况后,应立即上报上海海事局水上平安指挥中心。 50.船舶使用锚地应遵守主管机关公布的锚地范围和使用的规定。
11、如却有生产作业需要,可以自行决定。 51.拟通过黄浦江杨浦大桥的船舶、设施,水面以上高度达48米及以上者,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等应该提前24小时向上海海事局水上平安指挥中心 申报;经审核批准前方可通过。 52.拟通过黄浦江南浦大桥的船舶、设施,水面以上高度达48米及以上者,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等应该提前48小时向上海海事局水上平安指挥中心 申报。53.港口码头超过码头设计靠泊能力接靠船舶,由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提前48小时书面向上海海事局水上平安指挥中心申请。 54.黄浦江水域,能见度小于202300米时船舶应当缓速航行;能见度小于500米时,禁止一切船舶航行。 55.山东南
12、部到浙江南部沿海岸线300公里内海面受到热带气旋影响时,发布沿海海面热带风暴警报。 56.船舶航行于上海港长江口水域时,遇雾视程小于1海里时,船舶应当缓速航行;视程小于202300米时,大型船舶应当停止航行;视程小于500米时,禁止船舶航行(执行公务船舶除外)。 57.主管机关在接到求救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救助,有关单位和在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和设施,必须听从主管机关的统一指挥。 58.海事主管机关设置或者撤销海难救助区、防污作业区、海上重大事故区,可以不发布海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 59.救助遇难船舶,或紧急去除水面污染物、水下污染源,不属于应该向海事主管机关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平安审核申请和接受
13、海事主管机关审核的作业范畴。 60.当以救助搜救协调中心收到来自本搜救责任区外的遇险信息时,它应立即通知有关救助协调中心,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协助搜救行动,直至相关中心已承担起搜救责任。 61.上海港水域船舶进出港动态报告制实施方法适用于进出上海港水域的所有内河船舶和3000总吨以下的所有沿海内贸运输船舶。62.海事主管机关因调查海上交通事故的需要,可以令当事船舶驶抵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当事船舶在不危及自身平安的情况下,未经海事主管机关的同意,不得离开指定地点。 63.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或险情信息后,应对报警信息进行核实和评估,确认险情等级。 64.水上平安指挥值班人员接到火灾、爆炸导致
14、的水上事故或险情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通报。 65.上海海上搜救中心作为市政府领导下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业务上受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指导。 66.在进行船位标绘时,gps船位为3129.4n/12130.5e,船位换算成海图标绘时的船位是312940n/1213050e。 67.长江上海段助航标志是根据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等标准制定航路布设方案,辅助航道一般以字母“d(dredge)开头。 68.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遵循大船小船分道、各自靠右航行以及过错责任原那么。 69.公务船舶如海事、公安、军事船舶,可以不按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规定的航路航行。
15、 70.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中的“小型船舶,是指1600总吨以下的机动船或500载重吨以下的非机动船。 71.船舶在港区水域外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由就近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或船舶到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调查。 72.新的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已于20xx年3月9日公布实施,20xx年5月24日国务院批准印发的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废止。 73.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明确规定。严禁任何船舶在警戒区内追越他船。74.黄浦江实行大船小船分流、各自靠右航行、分道通航的原那么。75.黄浦江禁止捕捞作业;禁止挂浆机船在黄浦江航行、停泊和作业。 76.黄浦江主航道供拖轮船队和1600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