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加快推动长者食堂建设实施意见 为乐观适应人口老龄化,不断提升养老效劳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加快推动“长者食堂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设要求,深化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动“长者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养老助餐效劳水平的意见,以城乡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围绕“15分钟生活效劳圈,通过“政府引导、行业监督、市场运作的模式,依托现有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社会餐饮企业或闲置房产配建长者助餐效劳设施,实行成熟一处建设一处运营一处,以点到面的方式,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多元化、市场化的长者食
2、堂助餐效劳体系,着力解决老年人“一餐热饭的问题,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 二、保障群体 重点保障具有县户籍的6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的就餐需求,其中对城乡特困人员实行午餐免费,其它老年人实行价格优待。长者食堂运营方在满足老年人根本就餐效劳的根底上可依据老年人就餐效劳需求,可供应多样化、共性化效劳,合理确定就餐价格。 三、建设要求 (一)选址要求 配建前要充分做好老年人就餐意愿调研,把握老年人口分布及就餐需求状况。城市社区长者食堂要优先选择接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步行通达性好、水电暖等市政配套条件好,便于查找的显著位置。农村长者食堂优先选择农村幸福院或镇、村闲置房产进行配建,供应助餐效劳。长
3、者食堂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应容纳不少于20人同时就餐。 (二)建设模式 1.“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照护效劳点模式。由各镇办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农村幸福院或镇、村闲置房屋做好长者食堂的选址,免费供应给照护公司使用。照护公司负责装修和配备长者食堂所需设施,办理相关手续,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归所在村集体全部。 2.“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模式。由各镇办、社区充分利用现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配套建设长者食堂。 3.“餐饮企业+长者食堂助餐效劳点模式。由各镇办、社区依托资质健全运营标准的社会餐饮企业,以企业让利的方式为老年人供应助餐效劳,且在其店内设立长者助餐区,配备适老化桌椅、洗手池等设施,增设与老年
4、人需求相适应的菜品。 4.“长者助餐效劳点的模式。未设置厨房、只供应就餐场所的,为长者助餐效劳点。助餐效劳点应配备适老化餐桌(餐椅),具有食品保温、餐具消毒等相关设施。助餐效劳点依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应配餐,为老年人供应助餐效劳。 5.村(居)自行建设长者食堂的,依据县级政策规定执行。 (三)备案管理 符合建设运营标准标准的,由所在镇办审核同意,经县民政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评估通过后,备案为“县长者助餐效劳机构,名称为“xxx镇(街道办)xxx村(社区)长者食堂或“xxx镇(街道办)xxx村(社区)长者助餐效劳点,统一悬挂全县的“长者食堂标识。县民政部门要准时将“长者食堂根本信息、效劳内容和效
5、劳承诺向社会公开。 四、运营管理 (一)运营模式 1.农村长者食堂:一是由村(居)委员会自行建设运营的,由村(居)委员会按标准统一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运营所产生水、电、暖、人工等一切费用和平安生产责任等由村(居)负责;二是照护效劳组织建设运营的,由镇办、村(居)免费供应场所,照护效劳组织按标准统一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三方签订运营管理协议,运营所产生的水、电、暖、人工等一切费用和平安生产责任等由运营方负责。 2.社区长者食堂:由镇办、社区结合各自实际自主选择建设模式,优先接受“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餐饮企业+长者食堂助餐效劳点的模式,为社区老年人供应便捷助餐效劳。 (二)运营要求 1.“长者
6、食堂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据餐饮效劳食品平安操作标准开展经营活动,具备配送餐所需的保温餐具、送餐车辆等设备;工作人员、志愿者、爱心人士均应取得健康证明前方可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全部食品要符合食品平安标准,选购或者接受捐赠的食品原料要符合国家食品平安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工作,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确保食品平安。 2.运营机构要建立食品平安、消防平安、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掩盖各环节的平安管理机制,准时排解风险隐患。觉察存在平安隐患的,应当马上停止供餐认真加以整改,并准时向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运营机构要敬重老年人的饮
7、食习惯,供应的餐品要做到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协作理。每周要制定食谱,提前向老人们公开。长者食堂运营机构应当保障老年人用餐平安,鼓舞购置公众责任险和意外险。 4.运营机构应当依据县民政局的统一标准悬挂标牌标识,将消洗管理制度、配餐间管理标准、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平安应急预案、举报 上墙,实行“五公开制度。 5.长者食堂运营机构要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参与长者助餐的单位和效劳点要使用助餐效劳系统,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严格标准数据等级,确保效劳数据的真实性和精确性。各类补贴资金要单独设立账目,每年要托付专业机构出具资金使用报告。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要依法追缴各类补助款并追究相应法律
8、责任。 五、扶持政策 (一)助餐补贴 1.对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午餐进行补贴,其中6079周岁的老年人,市财政每餐补贴1元、县财政补贴1元;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市财政每餐补贴2元,县财政补贴1元。 2.农村长者食堂为分散特困人员供应免费午餐,餐标暂定为4元,可随政策调整适度调整,所需资金由照护公司从照护资金中统筹解决,市、县不再予以补贴。一是由照护效劳组织建设运营的,长者食堂所在自然村(场所供应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供应午餐,对所在自然村6079周岁老年人在享受政府补贴政策根底上,效劳组织再优待1元;其他自然村老年人午餐享受政府补贴政策。二是由村(居)委员会建设运营的,特困人员由午餐
9、费用依据4元标准由照护公司负担,其它老人午餐费用由村(居)委员会自行确定。假设效劳对象有提高餐标或共性化需求的由长者食堂自行合理定价,另行收费。 3.社区长者食堂助餐费用由运营企业直接减除老年人餐费的方式进行补贴,其余费用由老年人自行负担。 (二)运营补贴 1.对运营满一年、经评估合格的长者食堂,年度午餐就餐老人到达4000人次、7000人次、10000人次的年度分别补助2万元、3万元、4万元。 2.对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且年度就餐老人不少于4000人次的长者助餐效劳点,年度补助6000元。 3.运营补贴费用市级财政担当5%,县级财政担当95%。 (三)补贴方式 1.农村长者食堂特困人员助餐资
10、金从照护资金统筹解决,按月拨付;其它群体老年人助餐补贴每年拨付一次。 2.社区长者食堂助餐补贴由运营企业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按年结算。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长者食堂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细心组织,亲热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民政部门作为长者食堂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主动担当,协调联动其他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推动,各相关部门要立足部门实际,依据职能分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长者食堂顺当建设运营。 (二)加强宣扬,争取社会支持。要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在社会上宣扬长者食堂建设的有关政策,尤其是对符合助餐效劳条件的长者,必需宣扬到位,确保每位
11、长者都清楚了解长者食堂的有关状况。同时,要乐观发动社会志愿组织、邻里邻居等热心人士乐观参与,营造长者食堂建设的良好社会气氛。 (三)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县民政局负责长者食堂的进展规划、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各镇办负责本辖区长者食堂的选址、监管和推广推介。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长者食堂的食品平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食品平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财政局负责长者食堂运营补助、助餐补助经费的保障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协作开展长者食堂建设、监管工作。 (四)强化监管,保障效劳质量。县民政局要会同县财政、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全县长者食堂开展状况进行督导检查,亲热跟踪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补贴资金全部用于长者食堂老人就餐补助,不得挤占、挪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平安学问培训,加大平安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各环节平安。县民政局应托付第三方机构对运营满一年的长者食堂运营机构进行效劳质量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长者食堂运营机构的项目建设、人员配备、标准运营、运营成效、进展规划等方面。评估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与运营补贴挂钩,当年未通过年度考核的不予发放运营补贴,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运营资质,确保老年人吃上“放心餐。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