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承包管理工作意见 机关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居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路街道工程建设的管理,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工程承发包制度,标准建设工程的承发包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1、凡属街道及下属各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土建、室内装饰、市政道路建设、绿化工程工程等,均属管理范围。 2、凡属街道联建、共建工程,合同规定由街道牵头的,也属管理范围。上述工程如不属街道牵头的,那么视情况而定。 二、组织领导 建立街道工程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刘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
2、主任张文琦同志担任,成员由街道纪工委、财审科、规划办组成。 三、管理内容 (一)工程可行性分析 建立工程可行性分析机制,由工程承担部门对工程是否必需、财力许可和实施时间等进行可行性分析,由建设工程分管领导向街道工程工程领导小组汇报,重大工程要向街道党政班子汇报。 (二)依法招投标管理 1、投资20230万元以上(含20230万元)的工程工程,除涉及国家平安的保密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按有关规定办理之外,都必须报区招投标办公室,按照市和区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实行公开招投标。其中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工程工程,必须在市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公开招投标,20230万元至200万元的工程工
3、程,可以在区施工企业投标备选库中随机抽取入围的投标单位并实行招投标。 2、2023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工程,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办妥报建、施工中标、施工合同登记、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由街道采用邀标方式进行承发包。邀标的施工企业由街道工程工程领导小组确定,建立街道施工企业投标备选库。街道办事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代理机构参与发包管理。 3、3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由街道招投标管理小组组织发包。街道每二年通过邀标和评审的形式,确定1-2家工程公司,负责街道30万元以下所有建设工程工程的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要全程参与和监督。 4、街道招
4、投标工作由街道招投标管理小组负责,人员由街道分管领导、纪工委、财审科、规划办、建设工程承发包代理机构等组成,集体讨论决定工程发包事宜。凡参与发包工作的人员如与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工程经理等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管理程序 (一)招标程序 1、确定参加投标单位数。一般由区招标办管理的建设工程,投标单位数为3个以上;由街道招标管理小组直接管理或参与管理的建设工程,投标单位数为3个以上。 2、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工程工程的概况、工程量、施工图、要求以及有关说明,要明确本次投标的收费标准、中标价的浮动范围等。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时送达标书。 3、开标与决标。招投标小
5、组收到投标单位的标书后,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可采取两种开标方法:一是在投标单位到场的情况下,当场决定中标单位;二是自行开标决定中标单位。 (二)监管程序 工程施工单位一旦确定,街道纪工委实施同步预防工作。主要程序有: 1、事前廉政教育。由纪工委对甲方负责工程监理人员和乙方负责人进行廉政教育,提出廉政要求。 2、过程跟踪。由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适时到现场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所涉及较大金额的现场签证事项,须经领导小组现场观察认定,方可签字认可;同时公开举报投诉 ,接受群众投诉,如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并得到查实,街道有权终止工程,向乙方索回损失,并视情况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3、审计把关。建设工程工程在竣工
6、后一个月内,由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审价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核,同时,街道办事处要安排内审机构对工程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和审核情况要报区投标办和街道办事处备案(3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报街道办事处备案)。工程预决算情况要向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纪律规定 1、对应进市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实施交易的建设工程工程,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以借口设置障碍,封闭市场,垄断业务,进行场外交易。 2、审价中发现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所辖范围的工程建设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职责,按章办事。街道规划办要对建设工程工程的承发包情况加强管理。街道纪工委(监察室)要对贯彻执行本意见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一项依据。 2、各建设单位(包括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需报规划办备案。 以上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