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通环节食品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23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食品平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平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管效能,有效遏制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食品平安大案要案,做到对严重违规违法问题“零容忍,确保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平安“零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农村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从经营场所、经营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标准、从业人员等入手,全面标准农村流通环节食
2、品经营主体。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点、长途汽车站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和标准。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严防不法经销商以农村大集或送货上门名义倾销不符合平安标准的食品,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二)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按照“案件查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的要求,着力治理流通环节乳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乳制品特别标注的相关规定,对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制品市场主体在食品流通许可工程单项审核和管理。严格落实乳制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平安的第一责任 1人,建立供货商协议准入和供货商档案,严格按品种和批次及
3、时索要乳制品入市的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质量合格。严格落实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样检测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乳制品,要立即下架封存,并彻底追查,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部门,切实保障乳制品消费平安。 (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要催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销售台账。要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严禁采购、销售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无保质期、无使用范围和主要成份的食品添加剂。监督食品经营者所经营的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自律建设,指导和监督落实各经营环节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4、严厉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 (四)食用油市场以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专项整治。进一步催促食用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健全食用油销货台帐,做到对辖区内食用油经营主体、食用油品种数量质量、食用油来源去向的摸底监督。要进一步标准经营方式,切实解决以散装食用油自行包装、假冒名牌、虚假宣传等存在问题。经营散装油的食品经营者要按照食用油生产批次储存、销售,要具备储存的盛装标准容器和分装食用油的设备或工具,容器上要标注生产企业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 等内容。要突出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严厉打击销
5、售假冒伪劣食用油和非法经营“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对于进货渠道 2不清和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食用油,以及“三无食用油要依法严厉查处。 (五)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要加强重大节日,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检查,突出对人流密集区域和旅游景点食品经营者的检查标准,采取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和立案查处等手段,集中整治旅游食品、节日特色食品和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把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节日食品市场高发问题,列为整治重点,不断加大力度监管节日流通环节的食
6、品平安。 (六)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严格酒类食品经营主体准入,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酒类,重拳打击仿冒知名酒类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印制酒类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酒类专业批发市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农村食杂店等散装酒重点销售终端区域的检查,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盛装容器不符合要求的散装酒,一律封存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散装酒依法收缴。要加强对进口酒类专营店的检查力度,认真查验进口酒类标签标注,查验酒类进口报关单据是否齐全、有效,切实维护酒类商品消费平安。 (七)肉类及其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场所和重点问题,加大对市
7、场肉类产品的排查、治理和监控力度,进一步整改标准。要监督肉类及其制品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规定,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未经检疫检 3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销售含“瘦肉精肉类及其制品、注水肉、私宰肉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4月底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同时开展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气氛。 第二阶段。实施检查整治阶段(9月底前)。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工作方案、职责分工组织对辖区内流通环节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或抽验,在地方政府的领导
8、下,认真研究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确保整治行动部署周密、行动快速、溯源准确。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催促食品经营者落实十项自律制度,履行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义务。综合运用检查、惩罚等手段,重点打击一批、标准一批、清退一批,震慑违法,净化市场。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平安长效监管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0月底前)。县局对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工作目标。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平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
9、管理原那么,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 (二)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书面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稳固整治成果。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稽查部门必须及时介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当地食安办的协调下,密切与卫生、质监、食药、农业、住建、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本级内部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局所联
10、动,对发现的问题产品及时抽验,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气氛。要充分发挥电视、播送、互联网、报刊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说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确保药品平安的态度和决心。加大正面宣传,曝光反面典型,及时、准确做好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的权威信息发布,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气氛。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认真做好食品平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情况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上报制度,履行信息上报程序。对食品平安等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立即向当地政府上报,同时上报上一级机关,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0日
11、 5 第二篇。工商局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的食品平安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散装食品消费平安为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加强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经营户的行政指导,加大散装食品经营户的巡查力度,打击违反食品平安法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平安,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标准有序、繁荣稳定的食品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
12、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工商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监察室、法制科、市管科、公平交易科、12315指挥中心、检查支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市管科科长担任,成员由、组成。 三、散装食品的定义 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散装食品包括前店后厂加工小作坊及其连锁店销售的经过简单包装方便携带的食品(如面包、蛋糕等),还包括大包装进货改小包装销售的食品。散装食品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四、散装食品的销售平安标准 (一)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二)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
13、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三)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五)必须提供应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标准要求的完整标签。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xx年1月1日开始至xx年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月19日以前)为发动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成立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分解任务,责
14、任到人;对散装食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同时通过广泛地宣传发动和行政指导,让经营者了解食品平安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促进经营户加强自律和整改。 (二)第二阶段(1月20日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要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散装食品市场整顿和标准管理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3月1日1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对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市工商局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六、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米面制品、彭化食品、豆制品、糕点、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15、 (二)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场所和对象。以前店后厂食品加工小作坊及连锁店、集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为重点对象。 (四)加大散装食品标签指导力度。在发动部署阶段要按照食品平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发现散装食品标签存在问题,及时下架整改,并对该食品进行索证索票,了解其进货来源,待整改合格前方可上架销售。 (五)打击散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在集中整治阶段,对通过行政指导还屡教不改的散装食品经营户,要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查处散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第三篇:工商局年终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平安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