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内部控制实施方案 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中華民國100年2月1日 行政院院授主信字第1000000683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1年9月13日行政院院授主綜管字第1010600386A號函修正中華民國102年4月 29日行政院院授主綜字第 1020600199 號函修正中華民國103年9月 17日行政院院授主綜字第 1030600474號函修正中華民國104年7月7日行政院院授主綜規字第1040600354號函修正 一、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合理確保達成政府施政目標、依法行政及展現廉政肅貪之決心,特訂定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二、本方案之實施,以促進合理確保達成以下四項主要目
2、標:(一)實現施政效能。(二)提供可靠資訊。(三)遵循法令規定。(四)保障資產平安。行政透明為前項第三款遵循法令規定之次目標。三、本方案以本院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為實施對象(以下簡稱各機關)。四、本方案推動單位包括:(一)本院成立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負責規劃、推動內部控制制度,並督導落實執行。(二)各機關分別組設內部控制小組,負責推動及執行本方案相關工作。五、本方案推動策略及分工如下:(一)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1、辦理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教育訓練,對主管機關首長、副首長等說明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之重要性、實施作法,獲取共識及支持。2、諮詢審議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政府
3、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原則及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等。3、督導各主管機關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工作,並定期或不定期擇主管機關進行訪查。4、諮詢審議政府內部控制考評結果及重大績效案例。5、諮詢審議各主管機關提報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作業落實執行情形,包含已獲致具體成效,可供其他機關借鏡等案件。6、諮詢審議各主管機關提報監察院彈劾、糾正(舉)或提出其他調查意見及審計部之審核意見等涉及內部控制缺失事項之權責分工。7、備查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等。8、諮詢審議或備查各主管機關提報檢討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作業,所發現之重大缺失及督導改善情形。(二)財政部、法務部、科技部、本院主計總處、本院人事
4、行政總處、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各權責機關):研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如附表),提報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三)各機關1、機關首長對推動、落實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作業負最終責任。2、由副首長以上人員擔任召集人,指定內部各單位主管組成內部控制小組,辦理以下事項:(1)辦理內部控制教育訓練。(2)檢討強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3)整合檢討個別性業務內部控制作業。(4)參採各權責機關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等,並審視個別性業務之風險性及重要性,訂定合宜之內部控制制度。3.規劃及執行自行評估作業。4.辦理內部稽核教育訓練,並規劃及執行內部稽核工作,另得審視業
5、務之風險性及重要性,訂定內部稽核作業規定。(四)各主管機關除辦理前款所列事項外,並辦理及督導以下事項:1、辦理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教育訓練,對所屬首長、副首長說明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之重要性、實施作法,獲取共識及支持,並持續培育內部控制種子教師,推派其擔任本機關或所屬教育訓練講座,以協助機關推動內部控制。2、針對監察院彈劾、糾正(舉)或提出其他調查意見及審計部之審核意見等涉及業管內部控制事項,應即會同所屬依本院訂頒內部控制相關規定,釐清屬本機關及所屬機關之內部控制缺失,並督導所屬積極檢討改善。3、內部控制缺失涉及跨部會業務,應主動與相關權責機關進行溝通協調,必要時得提報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
6、督導小組,以釐清權責及問題所在,並儘速檢討改善。4、督導所屬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屬性質相同者,得為一致規定,或指定所屬統一訂定。5、督導所屬審視業務之風險性及重要性,得訂定內部控制監督作業相關規定,屬性質相同者,並得為一致規定,或指定所屬統一訂定。6、督導所屬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工作,並檢視所屬內部控制缺失案件認定情形,另得定期或不定期對所屬進行訪查。7、彙整本機關及所屬以下辦理情形,提報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1)檢討現有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作業,所發現之重大缺失及督導改善情形。(2)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作業情形,包含已獲致具體成效,可供其他機關借鏡等案件。六、各
7、機關依本方案辦理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工作情形應予以評核,其評核方式另訂之。七、各機關執行本方案所需經費,由各機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八、國營事業除已依照或參照現有法令規定訂定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及內部稽核相關規定者,應加強落實辦理外,準用本方案之規定。附表行政院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備查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作業範例分工表 作業範例 權責機關 研訂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出納、財產管理業務 財政部 研訂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政風業務(貪瀆防弊處理、廉政建設) 法務部 研訂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主計業務(概算籌編、預算案審查、收支內部審核、會計報告及決算編製、統計調查管理) 本院主計總處 研訂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人事業務(人員進用、薪資、福利、退休) 本院人事行政總處 研訂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公共建設計畫之編審 國家發展委員會 研訂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行政管考業務(施政績效評估、年度施政計畫管理、風險管理) 國家發展委員會 研訂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社會發展計畫之編審 國家發展委員會 研訂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科技發展計畫之編審 科技部 研訂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採購業務(政府採購及其管理作業) 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研訂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資訊平安業務 科技部 第1頁(共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