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城市低保工作调研报告 自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十年来,XX县区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地推进城市低保工作,并将其纳入民生根底工程,贯彻、制定并落实亲民、抚民政策,不断标准城市低保工作流程,逐年加大公共财政和支付保障的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低保对象就医、住房、教育等各方面保障功能,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城市低保工作机制。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开展,低保工作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本次对全市低保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重点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一、XX县区城市低保工作概况 我市现有城市人口18万人。截止20xx年底共有城市低保对象
2、371户、72023人,全部发放了低保证,低保覆盖率为0.39%。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82023元。20xx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92.1万元,月平均补差256元,全部纳入我市财政预算。历年我市财政安排低保预算资金全部及时到位,历年城市低保金也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民政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各镇、街道都设立了专门的城乡低保工作机构,建立起一支专职化工作队伍。 二、XX县区城市低保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履行规定程序,增强制度约束力。 一是大力推行城市低保“四公开制度。按照“公开政策、随时申报、及时核定、按时发放、微机操作、动态管理的要求,严格了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做到低保
3、政策、低保对象、低保标准、补差金额“四公开。 二是对新申报对象实行严格的入户调查制度。分别由镇(街)组成调查组入户调查核实;由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组成调查组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做好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畴,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回复。 三是实施动态管理下的机动保障机制。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已在低保线以上的家庭,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停发低保金,收回低保证。对收入发生变动但仍在低保线以下的家庭,及时增发回减发低保金,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四是标准低保资金管理发放制度。将低保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专帐
4、核算。市政府每年定期组织由民政、财政部门牵头的检查组,跟踪检查低保资金使用情况,杜绝挤占、挪用。推行城市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直接将低保金发放到户,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虚报、冒领。 五是建立“有报必查的群众监督机制。向群众公开举报 ,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关于城乡低保对象资格、低保对象收入变动等问题的检举和反响,有效克服隐报、瞒报实际家庭收入、骗取低保资格的现象。 (二)严格落实城市低保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救助体系,努力扩大保障范围。 根据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进行救助。救助对象需认真填报救助审批表,由村委会开具贫困证明,镇(办事处)和社会科两级走访调查审核,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进行救助。
5、同时对于救助对象实行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并对审批资料建档保存。医疗救助方面,须医疗机构开具合作医疗证明,20xx年共对18户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医疗救助,共发放救助金4.2万元。 三、城市低保覆盖面过窄的原因 尽管我市城市低保工作经历了十年探索和开展,但不可防止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低保覆盖面依然狭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资金方面的问题。近年来,低保人数逐年大幅增加,标准化管理进程加快,所需资金数量不断增多,加上全市低保户低保标准的上调,导致市财政压力加大。在此根底上扩大低保覆盖面,不但涉及低保金增加的问题,随之而来的低保住房、医疗、教育相关救助也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入,这使得有关部门“
6、心有余而力缺乏。 (二)管理方面的问题。 家庭收入难界定。全市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是345元,但这并不是说每个低保家庭均发放给每个人345元,而是要在扣除家庭实际收入后,进行补差,家庭实际收入的核算包括失业救济金、退休金、下岗后领取的根本生活费、打零工的收入、亲友的资助等所有收入。家庭收入隐形化是近年来低保家庭收入界定的最大难题,局部人通过隐报、瞒报等手段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而管理人员在调查中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配合,银行存款、私有房产等做为公民的隐私权,民政部门无权强行查看,每个低保家庭的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因此,对低保家庭实际收入的审定只能依靠对本人和邻居的询问,掌握的情况真实性难以保
7、证。也正是由于这种主观的调查方式,也使得审批者格外小心,一旦审批过松,盲目扩大覆盖面,就会引起社会混乱,衡量尺度无公信力,因此将低保审批关口扎的很紧。 (三)制度方面的原因 从制度层面上看,各种制度之间衔接不够,如临时补助造成新的不公平,20xx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45元,临时补贴每人每月55元,这样一来,我市城市低保对象实际每月到达400元。但是采取临时补助的方法,虽然解决了低保家庭一时的生活困难,但是却将月收入在345至400元之间的低保边缘家庭排除在保障之外,也相应的与低保有关的医疗、教育、住房等相关配套救助也失之交臂。这从社会资源分配的角度来讲,是不公平的。再者社会救助资源缺
8、乏且相对独立分散在民政、教育、卫生、劳动、司法、工、青、妇等多个部门。部门制度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科学合理的协调机制,造成贫困群体救助的诸多差异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等,造成救助重复和救助盲点,不可防止造成漏救和重复救助现象,有时甚至会发生互相推诿情况。这些都使得相当一局部群众没有得到应有的救助。 四、扩大低保覆盖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全面提升我市城市低保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城市低保对象覆盖率,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低保标准增长和资金保障机制 随着居民根本生活消费品价格指数持续攀升,物价持续上涨,城市公共效劳价格如水、电、燃气也已提升,对城市困难群体的根本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城市居民收入及消费
9、增长较快,人均可支配收入连年增长,保障标准也应该相应的提高。下一步应稳固低保制度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根底性地位,健全低保标准增长和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做好低保标准随社会经济开展、物价上涨的调整工作,确保低保对象根本生活保障水平稳中有升。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人享受开展成果。 (二)完善城市低保及相关救助制度 合并临时补助,扩大保障范围。我们建议将临时补助合并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内,按20xx年的保障标准来计算,即将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这样便可以将目前的边缘群体也纳入保障范围,扩大覆盖率,使这些人的生活得到良好的救助。 (三)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增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 主动与
10、各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确保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开展。要与卫生、建设、教育、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司其职,针对救助对象家庭的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就业等问题,建立完善配套的政策体系。 (四)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救助资金筹措机制 根据X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威发202215号),市级财政负担XX县区40%的城市低保资金,其余资金由所在市(区)负担。考虑到财政负担问题,各市区在标准的掌握上一般从严。这是城市低保比例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议政府对城市的低保的资金渠道进行调整,由市财政负担各市区低保资金的20%,以进一步调动各市区做好低保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城市低保比例。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