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行政执法举报投诉方法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信访工作,及时正确处理信访问题,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XX省实行逐级上访制度暂行方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国土资源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信、 、走访等形式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和申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进行检举和控告。 二、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认真办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认真填写群众上访问题处理意见书,呈科、局领导批示,自办信访事项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批准期限可行当延长。 三、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单位自收到之日
2、起六十日内办结,并报告办理结果,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当说明情况,提出预计办结时间。 四、转办的信访事项,办理单位自收到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结,并可视情况向转办单位回复办理情况。 五、对于重大紧急的信访事项,应当立即上报,并在职权范围内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 六、建立国土资源管理信访统计报告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2023日前向市局报季度土地管理信、仿统计表。 七、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八、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 九、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推
3、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五人。 十、上访人反映国土资源问题,应先向当地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反映,对处理不服的可持处理意见书向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请求复查或复议。 十一、上访人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意见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外,可以在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请求本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复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答复。 十二、上访人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或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30日内请求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复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复查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经复查处理意见正确的,不再处理。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