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实贯彻党章保障党员权利 核心提示。在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中,不少人无视党员权利的保障,没有将保障党员的权利与推进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联系起来,甚至将二者对立起来,认为过多强调党员权利不利于腐败案件查处,从而影响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战略。实际上,保障党员权利是切实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权威的表现,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环节,亦是反腐败的一项根底性工作。 党员权利保障是党的建设的根底性工作,亦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内容。十六大党章把“保障党员权利作为纪委一项经常性工作,规定了党员享有多方面的权利:一是参与党内日常活动的权利,如参加党的会议、阅读党内文件、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建议等;二是对党组织
2、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的权利,可以批评和揭发检举违纪违法事实、要求处分违纪违法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等;三是维护自身政治利益,如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而且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2022年,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专门法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正式公布实施,对于开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还存在诸多缺乏,侵犯党员权利的现象还较为常见,这与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是格格不入的,本文拟从分析当前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加强权利保障的一点思路。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员
3、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章的要求。党章作为党内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党员在党内享有充分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党保持生机和活力的表达,亦是增强党员积极性和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保证,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与党章的内在要求是统一的,是切实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权威的实际表达。 其次,保障党员权利是推进党内民主的根底。保障党员权利,才能使每一位党员根据党章规定正常参知甚至决定党内重要事务,推进党内民主进程。保障党员权利首先要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有知情权,方能充分理解党的各项决策并积极实施;有参与权,才能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党员有选择权和被选择权,有利于充分表达党员的意志,完善党
4、内选举制度;这些都是我们推进党内民主根底性条件,党员的这些权利充分行使,才能对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防范各种因权力不受制约而导致的腐败消极现象。 第三,保障党员权利是健全党内监督的前提。党内监督是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而监督权力,必然要求监督者享有应有的权利,保障好党员的监督权、检举权,有利于在党内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督,解决了党员如实反映问题怕打击报复的后顾之忧,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置于广阔党员的监督之下,对防止工作失误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具有重大意义。 第四,保障和尊重党员权利是顺应社会开展和政党改革之举。从人类历史开展潮流和社会进步过程来看,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一直是
5、社会开展的主题和社会进步的标志,而作为一个现代政党亦必须顺应这种社会历史开展的大势,日益重视保障和尊重党员权利。许多过去强调权力集中、党员高度服从的政党已开始顺应社会潮流,进行了以保障和扩大党员权利为主轴的改革,使政党重新焕发了生命力,增强了党员积极性和组织凝聚力。 最后,保障党员权利亦是新时期反腐败事业的需要。中国的反腐败斗争目前正呈现出一些新的动向,其中之一就是在打击腐败分子的过程中更加关注人权,保障权利。这些新的动向说明,中国的反腐败战略正在发生一些符合时代要求的变化。有关专家认为,反腐败斗争必须立足于对人性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的根底之上,需要纠正“重打击轻保护、“重严惩腐败轻保障人权的
6、传统反腐观念及其影响下的一些做法,而在反腐败中保障人的权利,集中表现在标准“两规措施,保障被查处人的权利等。保障人权的理念将在下一步的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加强和完善,随着反腐败斗争的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将慎用或不用“两规措施,中央已在研究制定标准使用“两规的新规定。 二、党员的权利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缺乏 尽管目前党员权利保障已走上正轨,但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缺乏,党员权利得不到保障甚至遭到不法伤害的情况在一些地方或领域还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表现: 一是党员民主权利无法有效行使。目前党内还普遍存在一般普通党员被隔绝于重大事项之外的现象,许多党员对事不知情,无法参与,更谈不上对党内事务的决定
7、和选择了,因而对领导干部的权力无法形成制约,在局部地区和领域形成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党内的权力实际上掌握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特别是各个层次的“一把手手中,导致许多消极腐败现象层出不穷。 二是党员监督权落实不到位。党员监督权利没有具体配套措施进行切实保障,以无权监督有权现象较普遍,普通党员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经常处于“弱监、“虚监的态势,出现监督的盲点或空当;还有许多地方和单位对一些敏感事务关键环节惯于暗箱操作,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使普通党员监督权利无法行使。 三是党员在行使检举、批评权利时往往遭受打击而得不到及时救助保护。近年来,我们党内涌现了许多与腐败分子进行坚决斗争的勇士,如举报慕马案
8、的周伟、勇斗程维高的郭光允、反腐斗士吕净一等,这些同志在反腐败斗争过程中都先后遭到腐败分子的打击报复,有的被开除党籍,有的被无端劳教,还有人甚至身陷囹圄,家破人亡,郭光允那句“举报成功之后谁来保护我们。道尽了举报者在面对打击报复时的无助和无奈,亦明白显示了当前保护举报者权利机制的严重缺位。 还有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时,未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调查办案,存在着侵犯调查对象或违纪嫌疑人正当权利的现象,影响了反腐败战略的整体成效。 三、建立保障党员权利有效机制的几点思考 保障党员权利是贯彻党章以及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其进程亦取决于改革事业和党的建设的整体进程,笔者认为现阶段
9、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保障和扩大党员的各项权利。 1、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内民主必须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底,以党内各项民主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切实保障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在试点的根底上积极稳妥地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常委会与全委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候选人产生方法和差额选举方法等。近年来,以保障和扩大
10、党员选举权利为主要特征的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领导班子的试点不断扩大,2022年,四川XX县区进行了乡镇党委班子公推直选的试点,2022年,XX省有45个乡镇党委书记通过公推直选产生。截止2023年2023月,全国有200多个乡镇进行了公推直选的试点。 2、健全党内监督。以保障党员的监督权、检举权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当前,在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中,要不断探索推行党务公开,不断拓宽党员参与监督的渠道。党的基层组织应敞开大门,建立起有效的信访渠道,保证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畅通、真实地反映到党组织中来。同时党组织要建立保障揭发、检举人权益的制度,对揭发、检举人以及揭发、检举的内容必须严格保
11、密,严禁将揭发、检举的内容泄露给被检举、被控告的组织和人员,严禁对揭发、检举人及控告人进行刁难、压制甚至打击报复,有关方面应专门研究制订专门的保护机制和保护措施,防止再出现郭光允、吕净一等在检举过程中屡遭打击报复的情形。据了解,中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通过法律的形式进一步保护举报人、证人、受害人的权利。 3、要大力查办侵犯党员权利案件。目前,侵犯党员合法权利的现象在许多地区和领域还相当普遍,但侵犯者鲜有被处理者,被侵犯者也大多未得到合理补偿和纠正,这种现象必须尽快得到改正,纪检部门要严格按照保障党员权利条例,对侵害党员权利的人和事,情节轻微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
12、直查快办,或及时向案件检查室提供线索,予以立案查处。 4、纪检部门在查处腐败案件过程中,要依法依纪文明办案,推动反腐工作的法治化进程。要进一步严格约谈、两规程序和手续,切实保障党员或调查对象合法正当权利,防止出现刑讯逼供现象,导致冤假错案,应进一步标准“两规措施的使用和审批,明确规定使用对象、条件、程序及期限;另外可在反腐过程中对保障党员或调查对象合法正当权利方面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如浙江等试行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的探索就引起了中纪委的高度关注,有的地方还推行党员违纪审件公开申辩,甚至还可以聘请其他党员为自己辩护。这些做法不仅使反腐败工作顺应了保护人权、保障党员权利的开展潮流,亦能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表达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原那么,推进了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进程。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