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考评奖惩制度 一、监督考评的对象:乡纪检干部。 二、监督考评的内容。 履行工作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准那么、廉洁自律规定和县纪委实施意见中制度规定的状况。 三、监督考评及奖惩的方法 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书记伍仕亿、乡长担当,成员由党支部、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 (一)日常监督。内部由领导小组及纪检干部负责监督,外部由聘请的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 (二)年终考评。由领导小组结合年度公务员考核的状况对每个纪检干部执行规章制度的状况进行综合评定等次级别。 (三)嘉奖与惩罚。 1.嘉奖。凡因管理到位,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成果突出的纪检干部,推举评为年度优秀纪检干部,作为考核提拔的重要依据。 2.惩罚。凡因违反本制度规定受到有效投诉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失职行为的,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除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扣发本人当年100%的绩效奖外,还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法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规定赐予行政、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