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委督查工作方法 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确保上级党委、政府、部门和市农业委员会的各项重大决策与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思路,遵循“力求落实、讲求时效的原那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和市农业委员会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催促检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贯彻落实,全面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二、督查工作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省农牧厅等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我委的贯彻落实状况。 (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及省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关于农牧工作的批示、交办事项的执行和办理
2、状况。 (三)市人大、政协等部门转来征求我委意见或需我委答复、解决等事项的办理状况,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状况,人民来信来访办理状况。 (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市相关部门转来需我委办理的事项。 (五)目标管理重点工作和农业重大项目工程进展状况。 (六)市农业委员会文件及制度的贯彻执行状况。 (七)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全委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八)委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办理状况。 (九)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效能状况。 (十)其他需要催促检查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机构 成立业务处室和委督查组两个督查机构,建立纵横双向督查机制。 (一
3、)业务处室。分管领导负责,各处室担当,对分管单位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催促检查,具体方式自定。要求各处室将全盘工作进行明确分解,把具体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落实到本处室各成员和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领导,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主动进行内部督查。 (二)综合处室。由分管领导负责,委办公室担当,监察室、人事处、计财处协作。委督查组除行使正常的督查职能外,要乐观开展督查调研,并依据领导授权和意图,召集有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督查方法 (一)建立督查责任制。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及分管处室负责人是督查工作直接责任人。督查工作要
4、针对各项重点工作办理时限及办理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要求被督查对象的各项重点工作有支配部署、有进度规划、有具体措施、有办理结果、有总结报告。 (二)建立工作状况月报制度。为便于委领导、各业务处室和督查组准时把握各项重点工作的支配部署、进展进度、存在问题及最终完成状况,建立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工作月报制度。要求各处室、各单位在每月末将本月重点工作进展状况和下月重点工作支配报督查组(办公室)。报送接受纸质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 (三)督查方式。督查组和各业务处室建立督查工作联动机制,依据全委工作支配和工作月报,确定督点,实行政务和党务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催办查办、重点督查、实地督查、跟踪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五、督查结果处理 (一)反响。督查结果准时向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并向相关处室和单位反响。对不良结果,由主任或分管领导对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无正值理由而维持现状的,将实行必要的组织处理措施。 (二)记载。督查结果存档备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通报。委办公室将通过农委简报和农业信息网等载体对督查结果进行专题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