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第一篇: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当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及开展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开展需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责任追究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由于成心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的工作,以致影响工作进程或工作效率,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不履行或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不办理或拖延办理
2、,包括无故拒绝、放弃、推诿、不办理、拖延及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合理工作安排的情形;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包括经济、企业形象、企业名誉等方面。 第四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分兑现的原那么,要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成员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和晋级、加薪、评先的范畴。 第五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着眼防范,坚持责任倒追,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谁举措、谁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分管的单位1 或部门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
3、位和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员工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工作责任。 第七条公司领导和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承当以下领导和管 理责任: 一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行业政策,深入市场调研,根据企业的实际,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研究制订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开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决定决议的事项,并组织实施; 三履行工作职责,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和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并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职责范围内工作 和实现情况,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五以公司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
4、益,部门利益服从公司利 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六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检查、 考核,并依据规章制度实行奖惩; 七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办理事项,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八真实向董事会或总经理室反响生产经营和工作情况,不得虚报浮 夸或瞒报、迟报; 九廉洁奉公,勤政廉政,不得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 十热爱企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八条一般员工在工作中承当以下工作责任: 一真实贯彻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决议; 二真实履行岗位职责,优质高效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三真实执行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要求和时限完成; 四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5、度和部门的管理制度: 五及时向部门领导反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相关情况,并提 出合理化建议; 六廉洁奉公、不得损公肥私、损害公司利益; 七热爱企业,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第三章责任追究和执行 第九条一般责任的追究由行政部根据制度考核执行,重大责任的追究 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室会议研究决定执行。工作责任追究要与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第十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和员工业绩评定,奖励 惩罚、选拔任免、加薪降薪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行政部履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和执行职能,董事会负 责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责任追究
6、包括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其中,经济处分包括罚 款、赔偿损失、降薪等种类,行政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留用查看、辞退等种类。 第十三条凡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个人和部门当年不得参与立 功和先进以及先进集体评比。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室办公室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违反第七 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并给予经济处分或行政处分; 一在制定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企业开展规划中,法定代表人不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集体决策或不听取和采纳班子成员的意见,擅自作主,造成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负全部责任,并给予法定代表人1000202
7、20元的罚款。 二对制造范围内的工作不按制度、不按程序、不按标准及时完成, 对董事会交办的工作无故拖延、拒不办理或随意更改工作指令、决定,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借故不办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留用查看。 三职责范围内发生平安、质量和责任事故不报告,发现一次给予记 过处分,并处100500元罚款;发现两次以上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5002022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除名。 四不履行职务职责,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质量、平安和责任事故, 影响和损失在6000元以内的,给予100500元罚款;影响和损失在600050000元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50010
8、00元的罚款;致使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记大过和降职处分,并处10005000元罚款。 五违反财经制度,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资金,挪作私用资金在1000元以内或侵占资金在5000元以内的,给予当事人降职或免职处分,勒令限期退回资金,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挪用资金10000元以上或侵占资金5000元以上的,给予当事人免职或开除处分,勒令限期退回资金,并处10002022元的罚款。 六明知下属违反财经制度,有挪用、侵占资金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给予责任人降职处分,并处3001000元罚款,数额较大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并
9、处8002022元的罚款;造成资 金不能追回的,承当连带赔偿责任。 七授意、指使分管的二级单位违反财经制度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人记过处分,并处5002022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并处10005000元罚款。 八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处分,并处50050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并处10002022元罚款。 九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损害企业利益的,予以辞退,赔偿损失,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辞退,赔偿全部损失,并处10002022元的罚款。 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
10、企业利益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处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2022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 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开除,赔偿全部损失,并处20225000元的罚款。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违反多项条款的,一并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员工违反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经济处分或 行政处分。 一不执行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决议,又不说明情况和 原因,出现一次给予当事人记过和降薪处分,两次以上予以留用查看或辞退。 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给予警告处分和降薪 处分,屡教不改的,予以留用查看或辞退。 三不执行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
11、工作,又不说明情况和原因的,出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和每次50100元的罚款,两次以上予以留用查看或 辞退。 四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损害企业利益的,给予记过处分,并给予所获利益双倍的罚款,并降薪和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五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重大平安、质量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并处10002022元罚款。 六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降薪和调整岗位,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处10002022元罚款。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违反多项条款的,一并处分,构
12、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工作责任追究所给予的处分和损失赔偿,必须于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一周内上交财务,逾期不交可从工资或股权收益中扣除。 第十七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第十八条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处分不服的,可以向董事会申请复核,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应当及时纠正,董事会不复核,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 第五章附那么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总经理室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求实、务实、抓落实的要
13、求,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那么 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并承当相应责任。 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责任追究的内容 1、对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工作只作外表上的部署,不动脑子,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 2、年初签定的党建经济责任状中目标责任没有完成的。 3、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 4、对上级摆不正位置不服从领导,对平级或下级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且工作中不能科学决策,工作随意性大的。 5、工作主观上不努力、怕
14、吃苦、怕得罪人,拖拉、推委,措施落实不力的。 6、因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造成上访或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责任追究的措施 1、责令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不到位,由上级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2、诫勉谈话。凡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均存在一定问题,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群众反映较大者,由组织上进行诫勉谈话。 3、黄牌警告。连续两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分管领导的批评指正:工作中对政策把握不准,又不能科学、民主决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要在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 4、调整工作岗位。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力,在各个业务部门考核中排名最后的单位领导要坚决调整其工作岗位。 5、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工作能力差或者主观上不努力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单位领导,要视情况采取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的惩罚措施。 五、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