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制度 XX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平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XX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委门户网站)平安管理,确保委门户网站的整体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平安保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资源,是指各县(区)工贸局(工经局)及委各科室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效劳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应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和公共效劳信息。 第三条XX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委门户网站的领导机构。暂由通信电子信息管理科(以下简称信息科)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委门户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并具体承办网站的
2、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信息资源管理 第四条委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由委信息科负责,委各科室和各县(区)工贸局(工经局)有义务根据行政管理和公共效劳需要进行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开发工作。 第五条委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必须按XX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内容保障制度有关内容要求进行提供和审核,并遵循“谁提供,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那么。 第六条委门户网站建立标准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内容专人发布制度(暂定为信息科专人负责)。委各科室、各县(区)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采编、提供和审核工作。网站信息员负责信息发布日常事务,代表委各科室和各县(区)工贸局(工经局)在委
3、门户网站上进行实时信息发布工作。 第七条拟对外公开的政务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XX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内容保障制度中规定的负责人审查同意,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 第八条对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平安。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响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答复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十条委信息科根据需要提供网站相关信息资源采集及上报的操作培训工作。 第三章网站运行维护 第十一条委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由中国联合通信安顺分公司负责。 第十二条委门户网站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
4、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 第十三条建立委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委各科室和各县(区)工贸局(工经局)应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本科室和本单位网站信息的日常采集、审核、提供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定期备份制度。委门户网站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此工作由安顺联通公司负责。 第十五条口令管理制度。委门户网站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每一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口令,严禁将个人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第十六条机房管理制度。委门户网站机房应建立严格的
5、门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机房及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应有机房值班记录和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外来系统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应由技术人员陪同并对工作内容做详细记录。此工作由联通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效劳器和网站定期检测制度。委门户网站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效劳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此工作由联通公司负责。第十八条客户端或录入平安防范制度。网站负责人、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所用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平安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平安软件实施保护,确保内的资料和帐号、密
6、码的平安、可靠。 第十九条应急响应制度。委门户网站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此工作由联通公司负责 第二十条平安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委门户网站在发生平安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委领导进行报告,并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并视平安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电信等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人员管理制度。委门户网站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要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考核上岗制度。同时,标准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平安保密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委信息科定期检查各县(区)及委各科室信息采集报送、管理及更新维护工作,并将监测结果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委门户网站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网上评议,由公众评议网站相关建设和维护情况。 第二十四条委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按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2023年5月日起实施。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