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会执行秘书长轮值制度 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轮值制度(修订) 为进一步促进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市青企协)日常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协会会长、副会长的职务作用,调动广阔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市青企协的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长轮值安排 1.市青企协14名副会长为轮值会长,自202223年1月起,每个季度安排1名副会长作为轮值会长。 2、会长轮值期间,安排3至4名理事配合会长轮值工作。 3.秘书处配合轮值会长开展活动,轮值会长因工作需要调整轮值期的,可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并报会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轮值会长工作职责 1.轮值会长须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在轮值期内主持协会工作,并对
2、理事会负责。 2.根据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工作部署,负责推进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指导和催促秘书处日常工作的开展。 3.在轮值期内开展“两个一活动。一是开展走访日活动,由轮值会长牵头,在走访日组织会员会访至少2家会员单位,加强与会员企业联系;二是承办一次会员活动,活动要求面向广阔会员,由各轮值会长召集所配合的理事作好商议,共同负责整个活动的方案制定、经费筹措和具体实施,活动的形式既可以是文体娱乐活动,也可以是论坛、讲座、外出考察交流等形式。 4.轮值会长在轮值期间遇到决策问题需研究时,要及时与市青企协秘书处联系共议决策,并将轮值期间所开展工作或活动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市青企协秘书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响。每个轮值会长在轮值结束时,需向秘书处提交轮值期间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提高日后工作效率和效劳水平。 5.代表市青企协出席有关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邀请参加的重要会议,参加市青企协与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协会的交流工作会议。 6.协助处理市青企协重大的事件和应急突发事件。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