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灾害治理实施方案 相关单位要继续按照XX县区“6.5山体垮塌地质灾害发生后,开展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同时。区政府于6月8日和7月1日召开的两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题会议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避险搬迁工作进度,尤其要抓紧完成紧急避险搬迁户的搬迁及大湾镇“手爬岩危岩等8处特别危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平安。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市政委、区交委、区水利农机局、区教委、区移民局、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 二、工作目标 一)对所属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
2、100%拉网式排查,排查实现三个100%一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查找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监测、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平安隐患的措施和建议。二是将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0%纳入地质灾害防灾体系。三是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报告复核率100% 二)严厉查处可能诱发重大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采矿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大执法。有效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二是坚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原那么,对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进行查处。三是对专业技术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确保人
3、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二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大整治,确保“四到位和“八落实一是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平安隐患。确保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单点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进一步完善和稳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三、工作内容 特别是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平安的危岩、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重点是三峡库区、城市建设地带、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根底设施、矿山开采、矿山采空区、学校、旅游景区等周边地质灾害隐
4、患点。 一)大排查工作内容 并对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以下要求进行排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机构、责任落实、防治经费、防灾体系、监测网络、年度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程治理与搬迁避让、宣传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否可能扩大和变化, 1.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是排查是否做到八落实二是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影响范围(包括人员、设施、生产企业等)威胁对象、开展趋势等。否可能开展为重大平安隐患。 除开展上述两个方面的排查内容外, 2.对已完成工程治理或正在进行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治理方案是否科学有效,
5、否按照批复的治理方案实施,施工过程或效果监测是否有变形,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出现新的变形,施工现场平安生产工作是否到位。 除开展上述两个方面的排查外, 3.对已采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是否按照批复的搬迁避让方案实施,核实该隐患点的变形情况,核实影响范围是否扩大,影响范围内是否仍然存在受威胁对象。 要开展地质调查工作, 4.对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稳定性及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并将其纳入当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参照上述要求开展地质隐患点排查。专业技术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地质灾
6、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调查评价报告、勘查设计报告和工程治理等技术资料进行详细自查。 二)大整治工作内容 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平安隐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治。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必须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员。 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和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四到位要求及时整改完善; 1.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 将隐患点纳入当地群测群防体系, 2.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按照群测群防达标建设标准,制订单点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经费,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置警示牌和遇险撤离路线图; 及时组织群众撤
7、离险区, 3.对出现险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应急调查,并采用专业监测、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等处置措施; 4.对在查处地质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大执法工作内容 1.对在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并造成后果的抢险救灾中严重失职、渎职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有关手续的 2.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3.对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极易发区或直接威胁区内从事与地质灾害防治无关的爆破、削坡、工程建设、采矿等活动的 4.对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不宜开采而开工建设开采的 未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
8、求配套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落实治理措施的5.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6.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范围内及其周边进行工程建设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平安影响论证的 7.矿山开采可能诱发矿山地质灾害的 或承担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8.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弄虚作假。 9.对阻碍、阻挠地质灾害监测、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的 四)及时按要求报送地质灾害大排查明细表和地质灾害大排查汇总表检查总结工作内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工作步骤 平安生产百日督查专
9、项行动的深化和延续,此次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是全区平安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有方案、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此次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从年7月20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建立工作机构,一)发动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完成人员培训,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 由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二)大排
10、查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那么。要按照大排查工作内容要求进行排查,排查率要到达100%并填写排查统计表和汇总表。同时,制定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工作。此根底上,区国土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复查,复查率到达50%以上,区国土、建设、市政、交通、水利、移民、安监、煤监、支铁办等将排查和复查结果报相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针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时发现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中存在问题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三)大整治大执法阶段(9月1日11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依照中共市委办
11、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委办()77号)职责划分。按大整治工作内容进行整治。区级相关部门按照执法权限对大执法工作内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建立长效机制,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查处情况、隐患整治落实情况等开展检查并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细化、硬化、稳固专项行动成果。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五、职责分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和“谁引发、谁治理原那么。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
12、灾害,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由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区政府相关部门在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是 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制订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对所有地质灾害点逐一建立防治预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村(居)组等
13、基层组织作用,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区国土分局。牵头负责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建委。负责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主要范围包括: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市政根底设施及各类污水和垃圾处理场。区市政委: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主要范围包括:各类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包区交委:负责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括改扩建工程)周边、公路和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 建水利工程影响范围。区水利农机局:负责影响水利设施和法定边界范围的地质灾害和因洪水引发灾害排查、大
14、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范围包括:已建水利工程及其周边。 区教委。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 主要范围包括:移民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区移民局:负责三峡库区的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三峡库区高切坡工程等。 重点是位于危岩、陡崖和滑坡体影响范围内的企业、煤矿、非煤矿山的生产区、生活区及尾矿库(坝)废弃矿井、采空区、井口、道路等。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等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范围包括:工业企业生产、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不稳定边坡。 区发改委(支
15、铁办)全面负责铁路工程沿线周边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六、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宗华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永洪、区国土分局局长牟跃进任副组长,区政府应急办(救灾办)区国土分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教委、区建委、区市政委、区交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农机局、区移民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房管局、交警支队、区中小企业局、区国资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由牟跃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青、包秀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严格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