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煤业平安风险辨识评估“1+4工作方式 一、“1+4工作方式即1次年度辨识和4项专项辨识,以年度定期辨识为根底,以发生变化时的专项辨识为补充的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式。二、 年度辨识评估。制定年度平安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重点对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及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系统等灾祸要素、工艺环节、设备设备进展平安风险辨识评估。年度辨识由矿长负责组织,各相关专业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施行。年度辨识完成后,要构成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清单,制定管控措施,相关材料存档备查。三、 专项辨识评估。以下情况,应进展专项平安风险辨识评估:1.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施行;2.消费系统、消费工艺、主要设备设备、严峻灾祸要素等发生严峻变化时,由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施行;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过大型构造带;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行应用前;矿井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在复工复产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组织施行;4.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严峻事故隐患,省内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矿长组织,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施行。专项辨识完成后,要构成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清单,制定管控措施,相关材料存档备查。